東海南海爭端 我無法置身事外
2015-08-12 01:34:59 聯合報 王冠雄/台師大政治所教授、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
台灣四面環海,由北至南環繞著東海、台海與南海,而近年來除了台海情勢緩和之外,由東海的釣魚台主權紛爭,到南海的島礁主張爭端,可說時時存在著衝突的爆發點,而我國無論是在既有主張以及既定立場上,均與這些海域糾紛具有關連性。換言之,這些糾紛的處理過程以及結果,絕對與我國相關,更會影響到我國的國家利益。這也是馬英九總統於本月五日出席「二○一五年東亞海域和平論壇」時,再度重申我國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的重要原因。

放眼當前國際社會,舉凡有領土主權爭端,爭端方均會竭盡所能,奮力促進本國國家利益最大化。特別對於海上島礁而言,擁有主權不僅代表著主權力量的擴充,更大的利益在於對周遭海域空間和資源的延伸主張,以及所能掌控的戰略地位。因此,絕不會未經爭取即先放棄本身所能夠主張的權利。

坦白而論,在東海海域爭端中,釣魚台列嶼主權歸屬雖然是一個涉及國際法的爭端,但在實務層面卻是一個難以解決的政治議題,也因為如此,就需要有更具智慧的解決手段。「自我克制」與「建立合作開發機制」就成為一個思考的重要方向,二○一三年四月簽訂的《台日漁業協議》可說是此一思考方向的具體實踐。因為該協議所集中解決的係在於雙方漁民捕魚作業紛爭,以及對所規範的主張重疊經濟海域中漁業資源的共同管理,至於釣魚台列嶼和其周圍十二浬領海均不在此一協議所規範的範圍。就如同其他國家基於解決爭端或是優先利用資源的思考,而進行共同開發或共同合作一般,《台日漁業協議》為雙方漁民帶來了避免衝突的實質利益。

至於在南海海域的爭端中,其本質以及內容則較東海爭端來的複雜與多變,原因即在於有更多的爭端方和區域外國家的涉入,以及涉及之國家利益不僅在於資源的爭奪,更有著對於海上航行權利與戰略據點的掌控。我國目前在此一海域中實際行使管轄權的島礁有東沙島、太平島與中洲礁,這些島礁給予我國在南海事務的參與,有了可以著力的依據。

我國長久以來在東沙島以及太平島上所投入的人力與物力資源,在此混亂的情勢發展中,正可展現我國存在的價值,特別是當前南海周邊國家對於非傳統安全事務機制需求甚殷的當下,這些事務包括了海洋科學研究、海上搜救與人道救援、海洋環境保護、漁業資源永續、共同打擊海上犯罪行為,包括海盜、人口販運、毒品走私等。由政府所發布的相關聲明中,可以見到我國在處理南海爭端過程裡具有能力、能量與意願,更可以期待因為我國之參與,而可以創造一個SAFE(科研、救助、漁業資源管理、環境保護)的南海區域和平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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