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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透視/從詐欺案 看兩岸政治互信與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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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7 02:00 聯合報 楊永明/國際關係學會會長


在肯亞的台灣人因涉及詐騙大陸民眾,被逮捕但強制遣送中國大陸,引起國內輿論譁然之後,前日台灣與大陸人在馬來西亞因詐欺案被捕,北京態度大轉彎,讓涉案的台灣人返台,但是首批廿人抵台後,因檢警缺乏他們在馬國的涉案資料,無從立案,只能釋放回家。

北京在肯亞案中強勢要求將台灣人遣返至中國大陸,以受害人管轄權角度,強調調查不法與嚇阻犯罪;北京並引用一個中國原則,在五二○之前,透過複雜司法管轄權案件,向國際與兩岸彰顯兩岸主權爭議。但卻為何隨即在馬來西亞,同意依照過去兩岸默契,讓台灣人回台灣被釋放?

這應該是北京擔心在五二○前,連續兩個嚴重爭議案件,將完全激化台灣內部反中情緒,提早在馬英九任內終結兩岸司法合作,也可能削弱蔡英文在五二○與後續維持兩岸善意互動的意願。當然,北京之一擒一縱,既可展現其壓縮台灣國際空間的能力,也凸顯台灣司法面對類似詐欺犯的無力與無奈。

台灣詐欺犯已經名揚海外,在台灣的司法與民粹保護傘下,被捕返台後如何脫身都有教戰守則,在中國大陸被憎恨的程度可想而知。問題是我們強調台灣人要由台灣管轄與審理,有多少是出於政治上反中的心理因素?這幾年是否努力修法提高刑責,或加強與對岸建立司法合作機制?這些都讓詐欺犯更加懂得鑽營,持續造成家破人亡的惡劣詐欺行為。

二○○九年六月「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兩岸雙方加強打擊犯罪與司法合作,法務部統計,自協議生效到今年一月底,中國大陸已遣返我方通緝犯四百四十六人。然而,牽涉台灣人與大陸人在第三國進行詐騙行為,從管轄權應採何種原則,及兩岸雙方許多法律歧異部分,仍有很多爭議待協商及修法,才能因應實際的問題。

但是,兩岸司法互助與協商的前提,是兩岸互信與尊重,此時不禁要問,如果五二○之後,兩岸互信基礎瓦解,過去所簽署的兩岸協議,包含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是否能據以作為兩岸持續善意互動的依據呢?台北方面當然希望繼續運作,個人認為北京方面則可能依個案而定,在詐欺犯案件上,如果台灣不思考如何積極拿出辦法與作為,肯亞案件的情況難保不會重演。

此外,面對跨國犯罪魔高一丈的新手法,目前已經有相當談判進度的兩岸互設辦事處與互派代表,是可以作為將來兩岸司法互助與協商的常設機構與管道。但是,這項兩岸和解與互信的進步作法,也具有高度政治性意涵,以目前兩岸政治氛圍而言,短期內推動的可行性應該不高。

這次在肯亞案中,北京政府對外說明肯亞為其邦交國,支持一個中國原則,從管轄權爭執變成外交戰。可預見未來兩岸之間如果政治互信瓦解,類似案件再發生時,過去北京因顧及兩岸關係,採取較為謹慎的作法恐怕將不復見;甚至會藉機展現強勢作為,凸顯國際現勢,讓台灣更感挫折。

詐欺案是一個牽涉兩岸管轄權競合與主權彰顯的案件,原本就十分敏感和有爭議性,現在又處於政權交替,兩岸關係走向不明之際,特別顯示出兩岸政治互信與兩岸務實互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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