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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明確時點 柯文昌內線交易案判決翻轉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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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15:12 聯合晚報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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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昌以天價新台幣1.5億元交保,喧騰一時。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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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普訊集團負責人柯文昌遭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 報系資料照
分享「創投教父」柯文昌被控內線交易案上周遭最高法院判處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雖然柯文昌個人沒有獲利,而是由普訊旗下8家公司獲利4.7億元,但柯的行為因已觸犯證交法,被判刑確定。
檢方指控,普訊創投公司董事長柯文昌15年前因旗下普訊公司參與手機機殼製造商綠點科技公司的現金增資案,指派當時的總經理何正卿代表普訊出任綠點董事;綠點因希望爭取成為NOKIA手機的供應商,透過何正卿介紹,接觸NOKIA全球三大供應商之一的美商捷普公司。

2006年間,美商捷普公司開價6億2500萬到7億美元,有意現金收購在外流通的綠點公司股數,雙方高層為此協商公布交易的時間、架構及初始意向書,綠點同年8月開董監事會不反對現金併購案。

美商捷普公司併購綠點的重大消息,於2006年11月22日對外公布,但代表普訊出任綠點董事的何正卿事先洩漏消息給柯文昌,柯再指示市場交易部經理王榮哲,買進綠點股票,待收購消息公開、股價上漲後再陸續拋售,讓普訊旗下8家公司獲利4.7億元。

本案因併購衍生的內線案,最大的爭點在於併購的溢價及雙方對併購的條件及架構各有意見,高院一度改判柯文昌無罪,認為併購雙方各有盤算,綠點公司堅持溢價幅度多少、關注每股併購的價格,並無必須被併購的強烈意願。

法界:內線交易定義模糊,陷爭議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法界人士表示,檢察官偵辦內線交易案的案源,因受限於專業,通常是依據金管會移送的資料為基礎展開偵辦,由於先天不良,加上後天失調,以致於內線交易案的維持率普遍不高,最後有罪定讞者並不多,柯文昌案是其中一例。

法界人士指出,依據證交法的規定,在「知悉」重大消息後,到實際「買賣」股票,兩者之間的關聯,常有很大的爭議,出現檢方與法院對此「重大消息」的定義各有看法,常有逆轉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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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聯合晚報提供

柯文昌內線交易案判刑 產業四大咖聲援:紅線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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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15:12 聯合晚報 記者鍾張涵、董介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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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昌。 報系資料照
分享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有創投教父之稱)內線交易案被判有罪定讞,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四人,聯袂舉行記者會聲援柯文昌,呼籲主管機關與法院正視此事,盡速修法、釐清規則。
對於柯文昌案判刑定讞,因事涉審判個案,截至中午,最高法院對柯案尚無回應。

施振榮等四人今共同發表聲明強調,「普訊創投案」判決以「簽訂無拘束力意向書」時點作為重大消息明確的時點,是不符合跨國併購實務的錯誤認定,他們以「不知紅線在哪裡?」來表達產業界對「法律不清,入人於罪」的恐慌。

施振榮表示,台灣內線交易法令落後於產業併購發展實務,才會出現「以『簽訂無拘束力意向書』時點作為判定內線交易罪之依據」,這不但誤會無拘束力意向書的意義,更忽視實地查核的重要性。

童子賢表示,台灣內線交易遊戲規則不明確,紅線在哪裡都不清楚,實在很恐怖;他指出,綠點公司是被一家美國上市公司併購,美國人要併購一家外國公司,除事先評估,一定會對目標公司「實地查核」,這是不可或缺的SOP與必要程序,提供雙方決定是否繼續討論併購的基礎,「實地查核」無問題才會考慮是否繼續討論,否則無法跟股東或美國證券監理部門交代。他說,若以為這件跨國併購案,美國人只簽無拘束力意向書而不做實地查核,就花幾億美元買全部股權,是天方夜譚的錯誤認知。

蔡宏圖補充,雙方簽完「無拘束力意向書」卻不繼續進行的情形,業界經常發生,判決誤會了無拘束力意向書的意義,更忽視實地查核的重要性;這種錯誤認定未來將使企業人士完全不敢討論併購的可能、或探詢彼此意向,否則一旦買賣股票就有被認為內線交易的高風險。

蔡宏圖說,過去的案例包括力晶等案重大消息明確的時點,都是在「實地查核完成後」,如今普訊創投一案改用簽訂「無拘束力意向書」為重大消息明確時點,既不符合併購實務運作,更嚴重阻礙未來企業併購發展,還會使金融證券及創投從業人員產生莫名恐懼。

鄭崇華指出,綠點案的判決結果顯示法院與併購實務脫節,讓大家無所適從,不但無法保障守法的人,更會不當入人於罪,本案正是受害代表案例,「要培養一個好人才不容易,要經營一家好公司更困難,國家發展絕對不能因法律不明確或法院不了解併購實務,毀了一家好公司、一個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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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界四大咖聲明重點。資料來源:採訪整理 圖/記者楊萬雲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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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教父遭判刑 鄭崇華:若換我被關,死都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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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15:12 聯合晚報 記者鍾張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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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內線交易案被判有罪定讞,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台達電子創辦人鄭崇華、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4人聯袂召開記者會,聲援柯文昌。 記者楊萬雲/攝影
分享台灣創投教父柯文昌遭判刑,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今天語出驚人地表示,「柯先生應該在台灣創投界繼續貢獻,把他關到牢裡,讓我全身發麻,我想,若是我被關到牢裡,我死都不瞑目。」
鄭崇華說,「我知道柯先生的為人,看到他被判這麼重的刑,真的非常shock(震驚)。他一輩子都很努力,對台灣創投業是有貢獻的,如果該被關的人沒關,卻把不該關的人關了、把有才能的人關到牢裡,我一想到就坐立難安。」

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則說:「我所認識的柯文昌是屏東鄉下的孩子出身,是正派經營的專業經理人,即使成為創投大老、依然關心台灣產業發展;「他不會做這種事情,他若是要做,過去20、30年有太多機會可做」。

就法律層面觀之,蔡宏圖指出,此案仍可由檢察總長提請非常上訴,但此次大家出面,是呼籲法官釐清時間點的認定。

電腦公會理事長童子賢今表示,自己對此案「聞之愕然」。他強調,普訊本來就是在產業界進行投資的公司,產業經常有各種產品開發、購併及買賣,每日都有產業分析師不斷進行分析,就算提出購併,參與投資亦是承擔高風險,跟內線交易、保證獲利有極大差別。

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則表示,各界期待主管機關能修法,但若修法太難,也希望法院能針對內線交易認定的時間點提出一個解釋令,讓業界有明確的遵循標準;如今產業垂直分工、相互整合趨勢正盛,法律若有太多灰色地帶、判定無一致標準,台灣產業將無法面對未來。

創投與科技業生態 魚幫水、水幫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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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15:12 聯合晚報 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台灣創投教父」普訊創投集團負責人柯文昌等人因內線交易遭判刑,有業者吃驚地表示,「若有消息就會被關,那以後沒有創投公司敢投資、幫忙科技公司了」,台灣的科技業將失去專業評估團隊的金援和專業董事的協助,對台灣科技界來說,將是一大災難。

中華民國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上午表示,長期以來,台灣創投公司一直是扶持台灣高科技業發展的重要幕後推手,1984年代,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和國外的創投公司率先在台引入創投經驗模式,扶植台灣早期的電腦科技公司,而普訊創投的柯文昌,算得上是台灣本土第一代的創投教父,並在1991年由他創立了中華民國創投公會。

柯文昌擔任創投公會理事長期間,積極為台灣科技業打拚,爭取權益,許多科技公司大老都與他有相當深厚的情誼;甚至科技公司不賺錢,只要取得工業局出具的意見書,也能直接上市櫃的「簡易上市」,都是當年柯文昌擔任創投公司理事長時用雙腳「跑」出來的重要政策。

因此,對於最高法院認定柯文昌「說他炒股、坑殺投資人、圖利自己」,蘇拾忠說,法官可能不了解創投界的投資生態和操作環境,以柯文昌在創投界的聲譽,及他對台灣科技業帶來的巨大貢獻,這樣的指控確實是太過嚴厲了。

蘇拾忠說,判決結果就是「殺雞儆猴」,以後再也沒有創投界的人敢投資科技公司了,只能做純財務投資,因為只要參與任何一家科技公司,當上董事,都可能涉及最高法院認知中的「內線交易」,創投業、科技界恐人人自危。

創投業者表示,創投對多數人來說,是相當陌生的,可能連法官也不了解。創投本來就是要幫忙科技公司「賺錢」,同時自已也能從長線投資中獲利。

柯文昌為綠點公司創造了比市價高出好幾倍的利益,是幫綠點公司、股東賺錢,本身的投資自然也跟著水漲船高,但這絕非「坑殺投資人和股東,也非炒股」;且內線交易的認定,涉及「資訊揭露時間」和「行為發生時間」二個關鍵時點,基本精神,在於有沒有「犯意」,因此二審有罪大逆轉,創投業深感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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