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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共有地分割逃稅 嚴查
2015-08-07 05:28:32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宜蘭縣稅局呼籲,民眾不要誤信傳言,意圖以假共有土地再分割方式移轉土地,規避土地增值稅,將遭追補鉅額稅款。 本報系資料庫
分享坊間存在錯誤傳言,部分不肖代書建議民眾,可以假共有土地再分割的方式,達到實際移轉土地目的,以規避鉅額土地增值稅。宜蘭縣地方稅務局呼籲,民眾不要誤信傳言,以身試法,若遭稽徵機關查到,將遭追補鉅額稅款,得不償失。
宜蘭地方稅務局表示,「分割共有物」是處分共有土地的方式之一,常見的情形如民眾認為自家土地輪廓不方正,造成生活不便利或不利於出售,因此與鄰居協調,分割之間的共有土地,達到修正土地輪廓的目的。

但近年來分割共有物的型態遭誤用,變成規避土地增值稅的逃漏稅手段之一,直到經稽徵機關介入查核後,違規案件才減少,仍有民眾因聽信不肖代書建議而違規。

日前就查獲一案例,民眾乙手中有一塊建地想賣給甲,由於乙手中的建地面積大、公告現值又在持有期間內漲了不少,若直接買賣,須繳納400多萬元土增稅。

乙為規避400多萬元土增稅,於是跟甲約好,要甲先把名下免稅農地持份的千分之1讓給他,乙自己也讓出持有建地千分之1的持份給甲,讓兩塊地具有刻意安排出的「共有關係」。

接下來,再進行「共有物分割」,把建地分給甲,免稅農地留給自己(乙),「巧妙的」將建地移到甲的名下,過程中只繳了4,000多元稅費,以為能藉此規避400多萬元土增稅。

稅務局表示,這類違規案件不難查核,只要看到兩塊共有土地,位置差很遠,或是出現讓與他人小比例的土地持份等情形,就可以掌握到蛛絲馬跡,很快就可查獲。

宜蘭地方稅務局指出,上述情形在很多縣市都會出現,查獲後請當事人來說明,當事人常一問三不知,追問才知道大多都是聽代書的建議,不知道這樣已經違法,呼籲民眾聽到類似傳聞,千萬別誤信,以免觸法。image

快訊/營所稅暫繳講習會 台南稅局18日舉辦
2015-08-07 05:28:34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訂於8月18日舉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及所得稅扣繳申報講習會」,本講習會兼採YouTube同步直播,凡加入該分局FaceBook及Line群組(ID:ntbsa),可隨時接收最新網路課程直播網址,內容非常實用豐富,詳情請上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查詢。本次講習會採網路報名方式,請於8月17日前,上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http//www.ntbsa.gov.tw)點選「講習會/報名」,輸入參加者基本資料,即可完成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大樓管理員代收稅單 視同送達
2015-08-07 05:28:33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稅捐稽徵機關寄發稅單給民眾時,經常由大樓管理員代收,北區國稅局提醒,上述代收行為,具有合法送達效力,代收當天日即為送達日,呼籲民眾切勿因不是本人親自簽收而置之不理,以免因此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利息或被送強制執行。

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日就碰到一案例,一名納稅人向稽徵機關表示,稅單是由大樓管理員蓋章簽收,不是由本人簽收,因此主張稅單送達不合法,不應對其加徵滯納金、利息、送強制執行。

稅局回應,依據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稅務文書送達時若應收件者不在,可將稅務文書交給有辨別事理能力的同居人、受僱人或該處所的接收郵件人員。

而大樓管理人員角色為受全體住戶委託,負責管理住戶安全、代收郵件等工作的受雇人員,也是該住所的接收郵件人員。因此,由大樓管理員代收的稅單,在代收當日,即產生合法送達至納稅義務人的效力。民眾切勿因非自行簽收而置之不理,影響自身權益。

此外,稅務文書寄出時也常遇到屢屢無人可代收、未能送達的情形,此時郵務人員會在門上黏貼一份、信箱放置一份送達通知書,再將文件寄放至郵局。北區國稅局提醒,送達通知書黏貼至門口當日,就已產生送達效力,是以當天作為送達日,而非民眾至郵局領取郵件日作為送達日。



問答/出售未滿兩年房地 有條件免課特銷稅
2015-08-07 05:28:3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桃園市林先生問:出售拍賣取得未滿兩年房地,是否要申報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答覆:個人向法院拍賣取得房地,持有期間計算自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至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之期間,如未滿兩年出售,除符合第5條第1項第1款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並有自住事實,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外,其餘均應依同條例第16條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繳款書收據、契約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違反前揭規定,除補徵稅額外,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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