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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鏡美國 正向思考學生勞工
2015-07-30 02:12:58 聯合報 鄧為丞/文化大學研發長(新北市)
最近大學為了區分學生為學習型或雇傭型兼任助理,並針對雇傭型兼任助理予以納保及提撥退休金等事宜,政府、學校及學生都出現不同的聲音。勞動部、教育部與科技部等部會間雖對於學生適用勞雇關係各有立場,但皆交由各大學自行認定;而學校在有限經費下,只好縮減兼任助理的名額,引發學生反彈。

美國已建立明確機制區分學生校內工作為學習型或勞雇型,高教工會等社運團體及學生為爭取學生權益的努力,值得肯定;但參考美國各大學的做法,台灣目前兼任助理所產生的爭議,仍需學校、政府及學生間理性討論與調整,才能創造三贏局面。

首先,學校必須體認到,學生在行政單位擔任兼任助理,例如在圖書館或體育館工作,大部分被視為勞雇關係,是合理的趨勢。美國許多大學正向思考學生勞雇關係,甚至成立學生工作辦公室等專責單位,整合校內工作機會,例如布朗大學就將提供學生工作機會,納為學校與世界連結策略的作法之一。

但是,高教工會等主張學生擔任兼任助理應全面認定為雇傭關係,要求學校為兼任助理投保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與目前美國大學普遍作法確有不同。以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為例,教師執行的計畫若屬類似科技部的研究計畫,學生屬學習關係領取研究津貼;但是教師執行的計畫是政府標案,聘用學生則視為雇傭關係。此外,無論是學習關係或雇傭關係,學生兼任助理與勞工的身分還是有所區別,例如學校皆無須為學生提撥退休金,但學生可志願參加學校提供的退休金計畫。

此次政府順應潮流保障學生權益的立場,值得肯定,但若干配套措施仍未臻完善,導致學校雖願意為屬雇傭關係的學生投保,但因最低投保薪資級距及需增加聘用身心障礙者等現實技術因素影響,阻礙了學校雇用學生兼任助理的意願,亟待突破。

事實上,此次影響所及,非僅校園內的學生工作機會受到縮減,亦影響學生校外有薪實習的機會,因為已有企業反映,願意提供學生實習津貼,但不願將實習學生視為勞雇關係。而美國勞動部引用最高法院見解,就明確指出受訓者或學生與雇主間是否為雇傭關係,必須視實際情況通盤考量,若符合該訓練類似學校職業教育、主要是為了學生的益處、且並無替代正常員工、雇主也無從學生工作得到立即好處,有時甚至會造成妨礙、學生毋需被冠上職稱、雇主及學生皆了解學生訓練時間無資格要求薪資等六點原則,則不認定為雇傭關係,此點值得台灣參考。

此次學生及高教工會爭取學生權益,獲得政府正視,要求學校實施辦理,對於推動社會進步而言,已邁進一大步;但希望學生、政府及學校進一步討論出更趨合理完備的機制,創造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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