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怎會適用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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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30 03:48 聯合報 朱言貴/教(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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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季青
工總理監事赴總統府,向蔡英文總統遞交工總白皮書。蔡總統說,這兩個月很忙,也不知總統府是否適用勞基法,予人十分突兀之感覺。
總統本身屬於公務員,且是最高階之公務員,與勞工迥然不同,當然不適用;何況公務員具有服無定量勤務之義務,雖然時至今日,服無定量勤務之義務確有商榷餘地,但無論如何,貴為一國總統須任勞、任怨、任謗。

換句話說,總統除了拿出良好政績,否則多言無益,更由於日理萬機,擔任總統絕不是件輕鬆的事,除非具備相當高度,能夠有效地調和鼎鼐,化解各方紛爭,否則必然陷入焦頭爛額之局面。

須知,世上沒有輕鬆的總統(虛位國家元首例外)工作,總統隨時都處在待命中,所以必須具備十項全能之本事,除創造良好經濟環境之外,尚須在兩岸關係與勞資關係有所表現,才能博得人民支持。

貴為國家的領導人,蔡英文應該以自苦為極,別把總統府當成營利場所,唯有時時以全民之利益為念,而非斤斤計較於個人的利害,否則難以帶給人民幸福。

今日中華民國面臨的事項,堪稱千頭萬緒,如何創造和平繁榮之盛世,這是總統的職責所在;蔡英文總統固然毋庸討好各方人士,然而實有必要營造和諧的兩岸與勞資關係,方為上策。

蔡英文﹒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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