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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晚/學生變勞工 應訂出規範
2015-07-30 15:06:49 聯合晚報 午後熱評
教育部和勞動部日前雙雙發函國內各大專校院,必須為在校內從事工讀、擔任兼任研究助理、教學助理的學生「全面納保」,學生頓時成了「勞工」;此舉除了衝擊各校原本吃緊的財務,也讓傳統「師生關係」變得緊張,教授既是老師也是「老闆」,拿捏分際成為一大考驗。

「我是勞工,不是學生」爭議,從前年開始延燒,不少擔任兼任助理的大學生都有類似經驗,明明擔任教授研究助理,卻要額外負擔幫老師接送小孩、遛狗、搬家,甚至做和論文無關的研究報告,工時和業務內容不時「走鐘」。

為確保勞動權益,學生多次抗爭,終於獲得勞動部和教育部認可,要求學校將兼任助理分流為「勞雇型」及「學習型」,只要是勞雇型,就要簽訂勞動條約,且依法應幫兼任助理提撥勞退金和投保勞保,預計新學期9月起實施。沒想到各大學採取的因應措施,卻是「停聘潮」。

勞動部和教育部「出一張嘴」,為學生爭取到權益,卻雙手一攤,把增加的財政負擔丟還給學校。當科技部已經答應會盡可能支持勞健保費,身為大學主管機關的教育部還事不關己,只指導學校「分類原則」,不見經費補助或其他協助。

教育體系應該在分類原則外提出一致性的做法,否則當A校承諾可全數納保,B校卻不行,同樣的事情卻有差別待遇,學生如何能接受學校財務困窘的說法?

至於大學態度,更不能只會喊「餅就這麼大,只能砍人」,應適度的調整檢討內部資源分配或是訂出嚴格的工時規範,否則停聘所有員工,那原本的工作誰來做?勢必增加校內約聘工的負擔。

國外早將助教和研究助理視為勞工,工時保障已經是趨勢,包含加拿大、美國等大學早早就將研究助理和教學助理認定為雇傭關係,並嚴格制定工時限制及工作內容,既能維持助學精神,學生勞力又不會被濫用。

當然學生也要有所認知,學校不是保護傘,更不是「就業服務站」,爭取從「學生」變成「勞工」、享有完整的勞動權益同時,也必須承擔後果,當「雇主」成本增加時,就會出現「裁員」、「減薪」、「停聘」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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