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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出身的閣揆…勞基法修惡 製造更多病人
2017-12-24 00:46聯合報 邊立中/大專助理教授、護理長(台中市)
不滿勞動基準法修法修惡,包含護理師在內的各行業勞工團體昨日舉行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
不滿勞動基準法修法修惡,包含護理師在內的各行業勞工團體昨日舉行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抗議。 記者羅真/攝影
昨日一百個工會、勞團參與反勞基法修法大遊行,其中也見到醫護人員工會在抗議遊行隊伍之中;國內醫護人員素來以溫良恭儉讓為美德,何以大動作參與抗議遊行,可從法規修改後造成的負面影響來看。

首先,護理人員每天工作時間,若依一般病房護理人員白班為例,至少要在七點卅分前到達病房點班,八點準時交接班後開始忙碌的一天,到了下午四點交接班,至少需花廿至卅分鐘,下班後又要繼續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就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十二月十八日發布調查顯示,大多數護理人員(三班制)護理人員每日平均逾時下班時間從卅分鐘到二小時不等;許多醫院為了躲避勞檢,要求員工先打下班卡再完成工作,也難怪永遠看不到超時工作的黑數。

勞基法的目的,是希望勞工有最基本休息時間,尤其是需要輪班的勞工,更是需要充足的休息。倘若勞基法修法後勞工將可連續上班十二天、單月加班上限可達五十四小時、輪班間隔縮減八小時,則護理人員在醫院合法前提下,變成白班接大夜班(班表為下午四點下班,晚上十二點接班)護理人員有八個小時的休息時間,但實務上護理人員從下班、返家、休息、再上班的過程中,休息不到六個小時,修法後護理人員過勞的狀況可想而知。

其次,勞工休息不足時,往往容易造成業務上的疏失,導致意外事件或災害。今年十二月初台南公車司機疲勞駕駛的意外事件猶在眼前;若是勞工換成醫院醫護人員,難保因過勞導致精神不濟、注意力下降的醫護人員,不會影響病患照護及病人安全,難道出事後還要責備過勞的護理人員嗎?具有醫護背景的行政院長賴清德、立委林靜儀、邱泰源不都曾發誓以病患建康福祉為首要顧念,難道真的要背棄誓言、製造出更多過勞的醫護人員、更多的病人嗎?

最後,現今護理為高工時、高壓力、薪資福利不佳,也導致台灣護理人員執業率不到六成,若是修法後造成臨床護理人員更過勞,將有可能造成臨床護理人員的離職潮,甚至護理科系學生看到職場如此過勞,而不願進入職場就職。如此的惡性循環會造成臨床護理的大崩壞以及病人安全與權益受損。

此次勞基法修法,就實務而言確實會造成勞工的過勞、安全危害以及職場環境的惡化;這並不是放錄音帶在抗議,而是希望政府聽聽民眾、勞工的聲音,別讓勞基法修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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