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討黨產的目的不該是為了羞辱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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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2 03:01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民進黨和時代力量聯手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簡稱「不當黨產清理條例」),執政黨立刻磨刀霍霍,將成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推動其所謂的轉型正義。國民黨雖有黨產歸零之心理準備,卻也擬就此條例之正當性聲請釋憲;俟「清黨產」程序啟動後,也勢必針對個案提出行政救濟程序,最終也可能走上釋憲之路。

討黨產行動一旦演變至此,勢必演成一場法律戰、持久戰、割喉戰。就法論法,已有不少學者指出《不當黨產條例》的內容確實有違憲之虞;諸如,對「不當」的定義不明、採有罪推定原則,黨產處理委員會設在行政院下,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以及違反一般法令追溯時效原則等。這些,未來在憲政法庭上的攻防,恐怕都非三言兩語說得完,更不是任何一方可侈言必勝。

立法院加開臨時會表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聯合報系資料庫)
立法院加開臨時會表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聯合報系資料庫)
至於行政救濟一途,則可能比直接申請釋憲還要曠日廢時。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民進黨政府真的討回黨產,可能是雙方纏鬥多年之後,彼此耗費了大量資源,乃至社會人心。而另一可能的情況是,民進黨政府輸掉憲法官司,所謂為了「轉型正義」、政黨公平競爭的清理不當黨產,不過成了違憲鬥爭的鏡花水月一場。柯建銘擔心,黨產若討不回來,這個問題將變成「民進黨的大巨蛋」,其原因在此。

平心而論,國民黨黨產屢屢成為對手的「政治提款機」,正是因為龐大的黨產造成了政黨間的不公平競爭,至少是「懷璧其罪」。在李登輝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國民黨運用黨產介入政治、甚至操縱股市、財團,形成龐大的黑金網絡,在在讓民眾反感厭惡。因此,不只一般民眾支持「黨產歸零」,許多國民黨員也覺得這個包袱必須處理、拋棄。

但在辯論黨產的公義性質前,也必須認清國民黨黨產其實是一種「歷史共業」,其牽扯之時間、範圍與複雜度遠超過想像。例如,目前隸屬政府機關的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都曾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國史館的鎮館之寶「大溪檔案」,曾經是國民黨的黨產;而如今李登輝掌控下的台灣綜合經濟研究院,也曾運用國民黨的經費成立。就連民進黨,都曾是李登輝用黨產「餵奶水」的對象。凡此種種,都讓所謂的「轉型正義」充滿糾結。

正因如此,要透過《不當黨產條例》來達到清黨產、轉型正義、政黨公平競爭等目的,由於該條例框架未盡合理,反而是最治絲益棼、且可能一事無成的方式。就算民進黨政府清算黨產成功,最後留下的,可能只是淪喪的法治、永無寧日的政黨惡鬥,以及無限擴張的行政權。

事實上,國民黨已對「黨產歸零」提出承諾:在扣除負債、需支付的人事、退撫等相關費用後,其餘全數捐出作為公益。此一承諾若能落實,就能直接達成「黨產歸零」的目的;未來即不會再有黨產衍生的不公平競爭問題,「轉型正義」也可獲得相當程度的伸張。然而,《不當黨產條例》立法後,此一途徑反而喪失了可能性。從這點看,民進黨決意使用可能耗時更久、成果更不確定、更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方式來追討黨產,說穿了,並不是真正想要追求轉型正義,而只是想藉著這個可以翻來覆去的追討過程來羞辱、凌遲國民黨罷了。在民進黨眼裡,那才是「極大化」討黨產的政治效益。

如若民進黨政府真有心用最少的資源、最小的衝突,和最大的法治原則,讓國民黨黨產歸零,未來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運作上,就需要拿出更多的彈性與包容。國民黨承諾的由「公正第三方」清查黨產後捐出,順理成章也可由此委員會擔綱。而國民黨除了自我瘦身,也應重新審視退休黨工的退撫制度。如此,才是兼顧正當性、可行性、目的性的妥善處理方式。

黨產﹒國民黨﹒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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