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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經濟/莫讓環評成經濟發展絆腳石
2017-09-29 02:18聯合報 林建甫
行政院長賴清德宣示要提振國內投資,以「三實」來解決「五缺」問題。環保署日前也預告,環評法翻修將是廿二年來最大的幅度。如何解決外界長期對環評制度的質疑,讓標準更益明確、結論更加清楚、過程更為快速,實為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我國的環評制度讓環評委員會擁有決定開發與否的最終權力,在各國間獨樹一幟,審查內容包山包海,只看風險卻不看帶來的利益。甚至往往一拖就是數年,其高度不穩定性讓產業界無所適從,無論是內資或外資投資者,感受均十分深刻。連行政院前院長林全任內也曾表示,現行環評法是一個矯枉過正的環評制度,也因此推動此次的修正。

環評已成為近年經濟發展的絆腳石。舉例來說,經濟部曾力倡的國光石化投資案,始自二○○五年開始籌備,原預計在雲林縣離島工業區興建石化工業區。後因環評未過而於二○○八年轉往彰化縣,未料二○一一年又因環評問題最終放棄該案投資。政府在做重大國家政策時,竟到最後一刻才讓環評意見左右,等於前面整套計畫與決策都白做工。

同樣的狀況也見於台塑六輕在二○一二年所提出的擴建改善案,其中台化四.六期送件迄今超過六年;四.八及四.九期送件也超過四年仍未審查通過,已讓原規畫產品失去市場競爭力,影響產業界的投資意願。

弔詭的是,本次環評法修正草案出爐後,環團認為不能只為了拚經濟而「小案鬆綁、大案嚴審」,修法不夠嚴謹,面向不夠完整,因此醞釀提出更嚴格的版本。相反的,產業界也質疑修正案為大型投資案的開發行為增加諸多項目,甚至讓法院有判開發案生死的權力,反而更趨嚴格。鑑此,我們不禁擔憂此次修法是否反而治絲益棼,讓問題更為複雜。

我們認為環評的意見及其結果是很重要,但環評的速度及其效率性都要考量。然而最終的決策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其決策的依據應該整體考量。大型投資案關乎社會競爭力,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及未來子孫的福利甚巨,過去幾年歷史經驗已證明,目前法規有問題,藉由修法讓台灣可以進步,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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