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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上市櫃 審查要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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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 01:33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近年來,有一些生技業自行撤銷或被退回股票掛牌申請案,市場傳出原因是生技業上市上櫃的審查日趨嚴格,也因此證交所、櫃買中心被批評為有礙生技業的發展,究竟如何看待生技業的申請案,值得討論。

近年來許多生技公司申請掛牌時,多處於連續虧損的狀態,甚至無營業收入。政府基於鼓勵新創公司能到股票市場籌集資金,特別訂定只要生技公司到經濟部工業局取得科技事業證明,即可免去上市上櫃條件之獲利、設立年限的門檻;然而取得科技事業證明,即可保證可以上市上櫃?答案當然不是。

政府政策確實大力扶持生技產業,特別制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提供所得稅抵減優惠,包括:投資於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金額35%限度內,可在五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額。若當年度研究發展支出或人才培訓支出超過前二年度平均數者,超過部分得按50%抵減營所稅額。而投資人得申請最高20%購買生技新藥公司股票金額的營所稅抵減;另外,高階專業人員認股權或技術投資人技術作價,得延緩至轉讓時以轉讓價格扣除成本課徵個人所得稅。

上述提供所得稅抵減優惠,高於適用所有產業的產業創新條例,我們要問的是,特別給予生技新藥業較高的優惠,該產業是否相對其他產業,帶給台灣較高的就業機會與經濟成長的貢獻?事實上,過去鼓勵生技新藥業上市上櫃,審查條件寬鬆,造成生技新藥業普遍有市值、缺乏產值,且僱用員工人數少,以致對經濟成長貢獻相當有限。

另一方面,生技業申請上市上櫃掛牌給予特別寬鬆條件,也引發了一些爭議案件,包括:股價大幅波動、相關人士由家人或以外資身分持股、資訊揭露不明、股權隱藏、內部人疑似在高價出脫持股等爭議。最根本的問題是生技新藥業資訊揭露,該產業有關新藥市場規模、市占率的估計、各開發階段的成就要件等,都充滿不確定性;過去經常看到的是業者過於強調遠景的夢,而忽略下方風險的告知。

上述爭議的嚴重性,還要端視台灣股票市場投資人結構;如果投資人結構偏重於一般投資人,則需要更嚴謹看待。目前生技業有八成在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而自然人占該市場交易量約八成,因此在思考是否給予生技公司掛牌申請的優惠,則須慮及對投資人權益的保障。值得注意的是櫃檯買賣中心生技指數近六年來的標準差(衡量風險),是其加權指數的2.13倍,可見生技產業是屬於高風險的行業。

今年5月台灣證券交易所退回一家生技公司的上市案,其審議結論,首先是該公司成立僅三年餘,目前主要營收來自前身公司移轉之產品,自主研發產品的市場價值尚待觀察。其次,目前銷貨高度集中主要股東集團,未來開拓其他客戶或市場的銷貨能力尚待觀察。再者,該公司股票於興櫃市場交易異常,恐影響上市前承銷之競價拍賣結果,有損及投資人權益之虞。

同時,一些上市上櫃申請案存在的疑慮,還有申請公司產製原料的關鍵技術來源交代不清,且對列為最高營業秘密的技術文件真實性存疑。而且,有申請公司為母公司代工生產,其餘多為閒置產能,該公司與母公司財務業務尚未具獨立性。再者,一些申請公司取得經濟部工業局科技事業意見書之產品已上市多年,惟市場接受度不高仍呈現虧損。

綜合評估生技產業股票掛牌後的爭議與最近申請案顯示的問題,我們支持生技產業的上市上櫃申請案,宜與一般產業(包括科技事業)相等的標準進行衡平處理。政府在推動生技產業發展的同時,必須考量投資者權益的保障,以免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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