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鐵延長特許權 應重整旗鼓

【經濟日報╱社論】
2014.10.05 01:45 am

高鐵的財務沉痾日益深重。從2007年開始營運迄今,連年虧損,目前負債逾5,000億,已超過資產總值,依公司法,隨時可能破產;即使未臨此厄運,若財務情況不能迅速改善,幾年之內亦將發生重大危機。

高鐵雖僅營運七年,卻已是台灣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台灣一日生活圈賴以形成;高鐵的外觀、站區、服務態度等,將鐵路文化大幅向上拉升,置諸先進國家也毫不遜色。除此之外,一般經常搭高鐵南來北往的旅客可能並不知道,耗資5,000多億的高鐵不但是全球第一條以BOT方式興建的高鐵,直至今日,仍然是全世界最大的BOT案;台灣高鐵將發展各國多年的BOT模式,推上至今仍無任何國家得以超越的高峰,是台灣人民共同的驕傲。

不僅此也,在1998年兩大民間集團競逐此BOT案時,由大陸工程所率領的團隊豪氣干雲地喊出政府不用花一文錢的豪語,因而得以脫穎而出;不論實質上能否做到,此一超大公共建設工程卻不必由納稅人承擔其沉重的成本,這也是放眼當世從未見過之事。

不過,如此豪放的口氣,也為高鐵帶來重大的困擾。首先,此語一出,學者專家輿論立刻戴上放大鏡來檢視高鐵的資金籌措運用與融資;其嚴重程度幾近吹毛求疵,只要見到些許出入,立即大加撻伐。其次,究竟如何定義「政府零出資」,也成為學者與輿論的焦點;不但不敢奢談任何補助、直接投資,連協助融資都在撻伐之列。然而台灣高鐵聯盟卻命運乖舛,恰逢亞洲金融風暴來襲,國內金融環境自原先的蓬勃熱烈急轉直下,使融資倍感艱難;再加上各界百般責難,若非交通部急施援手,這個超大BOT案可能早已半途夭折。

台灣高鐵聯盟之所以敢出豪語,除了樂觀的背景因素之外,與交通建設的一個重要特性難脫關聯。不容諱言,交通建設使不通之處得通,帶來巨大市場價值,乃是事實;因而任何重要的交通建設,都可能有炒地皮建設的可能,在台灣尤其如此。差別只在於,炒地皮利益誰屬,若以公帑建設,其利益自應為全民共享,但所有的建設案對此均諱莫如深,結果幾乎所有利益都為有力人士中飽私囊。高鐵如此龐大的交通建設,倘能充分實現場站開發,再加上其他經營利益,公帑的確可節省不少。

不過,揆諸七年經營實績,許多應該實現的利益都付諸闕如,或許亦是財務困難無法解決的主要原因之一。當一條高鐵取代了國內往來南北的全部航線,高鐵其實就是一家大型航空公司,而目前的八個高鐵車站相當於八座航空站。如果將其直接、間接效益充分實現,高鐵財務絕不致陷於如今的窘境。

航空公司經營得體者比比皆是,除了售票收入,機艙內外處處是獲利機會,如機內供餐,高鐵需求更大,但迄今連電影院都能體貼供應的餐食,高鐵仍力有未逮。航空站早已是獲利金雞母,不論站區周邊開發、站內行銷中心的建置、以站為樞紐與周邊產業及旅遊地區之結合等,無一而非財源。但台灣高鐵始終緊抱著單一的售票收入向政府爭取特許期延長,直如抱著金飯碗討飯。其癥結端在於經營者始終跳不出工程取向,而忽略行銷及多元經營;一日不改,即一日見不到希望。

政府研擬給予延長特許40年當然是大補藥,卻與BOT精神大相違背,這與過去公共工程動輒要求追加預算異曲而同工。因此給予40年特許的條件之一是,政府將透過減資再增資實質掌控經營權,雖然這已不再是BOT的原意,但為了維持這條帶來大眾便利的交通工具,也是當前唯一可行的解套方案。高鐵公司得此厚禮,就必須支付相當的代價。票價略降,何足掛齒?主其事的行政與立法部門可要好好把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