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出售預售屋獲利 列財產交易所得
2015-10-05 05:06:3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桃園區蕭小姐來電詢問:個人出售預售屋獲利者,是否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答覆:個人出售在建造期間之預售屋,係屬權利移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以預售屋(含土地金額)出售時之成交金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該分局提醒,個人買賣預售屋,應妥善保存預售屋讓渡書或契約書、仲介費等相關資料,確實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依規定誠實申報綜合所得稅。以前年度如有買賣預售屋獲利而未申報者,請儘速辦理補報補繳,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納稅義務人自行補報補繳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快訊/營業稅申報實務 佳里所明日講習
2015-10-05 05:06:3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為輔導營業人瞭解營業稅法令及申報實務及利用網際網路順利完成各期(月)營業稅申報,訂於10月6日(二)上午9時至12時假該所5樓第一會議室,舉辦「104年度營業稅最新法令解析講習會」;歡迎轄內營業人、稅務代理業者及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本場講習會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講習會),如對講習會細節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06-7230284分機405方小姐洽詢。
非健保給付收據 要貼印花
2015-10-05 05:06:30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提醒,稅捐機關將對醫療院所收取非屬健保給付費用開立的收據,進行憑證檢查,未貼用印花稅者將會受到重罰。
財政部表示,醫院、診所所開立的假牙裝置費、植牙費,住院伙食費等,均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的銀錢收據,應由開立收據的醫療院、診所,按千分之4稅率貼用印花稅票,並依法銷花。但如是屬於健保醫院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請領醫療給付,及收取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用,所出具的收據,可免徵印花稅。
由於現行稅法規定,應貼用印花稅票而不貼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稅捐機關除會要求其補貼印花稅票外,還會再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15倍罰鍰。
財政部表示,印花稅是憑證稅,包括承攬、分割或具銀錢收據性質的憑據,都要貼用印花稅票,加上漏報印花稅的罰鍰極重,納稅人千萬不要疏忽受罰。
近期,各地方稅捐機關將執行維護租稅公平的查稅計畫,針對醫療院、所等出具非屬健保給付的醫藥費憑證,有無按銀錢收據的印花稅率,就憑證所載金額繳納千分之4印花稅進行查核。財政部提醒,醫療院、所應先行檢查憑據是否已貼足印花稅票,以免受罰。
退稅商店申設資格 放寬
2015-10-05 05:06:30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配合外籍旅客退稅全面E化,財部放寬退稅商店申設資格,不再對其資本額設限,退稅商店只需符合無欠稅及使用電子發票兩項條件,即可成為外籍旅客購物退稅的指定商店。
由於退稅商店開立電子發票將成為必要申設條件,為顧及目前已取得退稅商店資格者的權益,財政部訂明(2016)年1月新制施行後至107年底前為輔導期,在此期間,現有退稅商店均需完成使用電子發票,否則即會喪失退稅商店資格。
明年將要實施的新退稅措施放寬特定營業人(退稅商店)資格條件,刪除資本額500萬元,及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等限制,營業人無積欠已確定的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並且已使用電子發票,均可與中華電信公司(民營退稅業者)締結契約並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後,取得特定營業人資格。
財政部指出,今(201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特定營業人資格者,新制施行時仍可與中華電信公司締結契約,繼續銷售特定貨物,但須在2018年12月31日緩衝期限屆滿前開始使用電子發票,否則即會喪失其特定營業人資格。
鑑於來台觀光的外籍旅客人數逐年成長,為紓解外籍旅客離境前排隊向海關申請退稅的等候人潮,提升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服務品質,財政部經與交通部等機關會商後,決議參考國際趨勢引進民營業者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業務,透過電子化作業強化服務品質。
同時,在退稅作業委託由民營退稅業者辦理後,目前可由退稅商店購物現場提供的小額退稅機制,也將同步退場。
財政部同時提醒,明年1月1日以後,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貨價中所含5%營業稅時,可在機場、港口設置的自動化機器進行退稅手續,也因退稅業務委由民營退稅業者辦理,民營退稅業者可自旅客可退稅金額中扣取14%的手續費,等同外籍旅客亦不再享有全額退稅。
財政部建議,醫療院、所如果應稅憑證非常多,為避免貼花不方便或因漏銷花、銷花不合規定而受處罰,可申請印花稅「彙總」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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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05 Mon 2015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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