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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土改看巢運 政府別蠻幹
2015-10-05 01:43:34 聯合報 花敬群/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台北市)
住宅運動是值得追求進步的國家才會發生的事,台灣就是。因為很多人認同,所以有巢運。

改革是追求社會的公平、經濟的均衡,然而,改變社會是巨大且艱困的工程,涉及大規模與深厚的資源再分配,面臨複雜的既有利益結構與認知結構的挑戰。

我想起民國四○年代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那是以政治霸權推動社會經濟資源與權力的重組運動,是綜合著政治暴力與改善弱勢條件,兩種極端價值的大時代。許多對土地改革的歷史評價,對再分配大多給予較正面的觀點,對使用政治霸權也多予譴責。

如果把六十年前的土地改革架構套用在當前的住宅改革,會是怎樣的情境?

在三七五減租的概念下,就是政府強迫房東降低租金,讓房客可以租得起,這其實就是許多國家做的租金管制。在公地放領的概念下,就是政府釋出或蓋很多便宜房子賣給無自有住宅的民眾,這似乎就是我們政府熱中的合宜住宅或青年住宅政策。在耕者有其田的概念下,則是政府以低價徵購房子過多者的住宅,便宜賣給無屋者;這是最恐怖也最有趣的概念,似乎也是最具「調控」效果的作法。

這三種作法我都不支持,因為都有「蠻幹」的嫌疑。其實有更科學合理的調整方式,可以讓改革過程更平順。

巢運與土地改革最大的差異,不是政府能不能用霸權,而是巢運強調「居住權」,非「所有權」。當前改革本就不易且不宜採取「直接的再分配」模式,而是要透過「機制再分配」逐步實現公平。前者動能是政治權力,後者動能則是策略方案。

如何將當年土改的概念轉化為巢運的概念,是件重要且有趣的思辯課題。

將三七五減租與公地放領的概念結合,就是巢運積極推動的社會住宅。政府拿出公有土地興建較低租金的社會住宅,滿足無屋者安定的居住權。

若將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概念結合,就是健全租屋市場。透過租屋專法確保承租雙方權利義務,再經由租屋服務產業發展與強化,以專業體系協助租賃雙方,釋出民間多餘空屋,再經由租金補貼與產業扶植,讓民眾輕鬆負擔。

在公地放領與耕者有其田概念結合下,可演繹為透過都市更新或容積獎勵方式,創造出多元的社會住宅興辦方式。

單就耕者有其田概念的現代住宅版意義,則是透過房屋稅與地價稅合理化,讓不動產所有權人擔負起本應承擔的租稅責任。房地價格因稅負增加而降低,讓無屋民眾較能負擔;縣市增加稅收後,更有協助無屋者居住的能量。如只將耕者有其田直接改為住者有其屋或有土斯有財這種上世紀觀點,那就枉然了。

土地改革正面意義,在塑造台灣經濟奇蹟與均富公平社會的基礎。當我們將其正面價值置入現今住宅政策構想中,也具有重塑公平與均富社會的能量。巢運不是仇富反商,不是民粹,是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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