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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十分鐘傳站 台鐵真是愛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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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6 00:46聯合報 吳俊言/電腦韌體工程師(桃園市)
聽聞台鐵明年起針對到站十分鐘內未出站旅客補收基本票價,筆者有些意見。

台鐵有各種不同型態的車站,有的有大量通勤人口出入,也有些每天不到幾百人利用;有幅員廣闊的車站,從月台走到出口就要很久,也有只有簡單月台的車站,下車走幾步就可到出口。

每個車站由下車到出站,時間不可能都相同,甚至每個車廂車門到出口距離都不同,每個人走路的速度也不同,更不用說提大量行李或行動不便的人。訂出均一「十分鐘」的出站「寬限」時間,是否合理,值得討論。

就算十分鐘是合理的,要怎麼判斷旅客搭乘的列車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使用電子票證的旅客,除非經車上查票人員的註記,很難判斷,使用不對號列車的車票也是一樣道理。

這項政策執行困難,旅客與站員光是對於搭乘車輛或下車時間的認定就容易發生差異,更不用說在列車誤點時,對到達時刻的認定。

實施這個規定,將使旅客與站員的爭執更多,目前車站的基層人力不足,站員的工作更重;也會讓旅客對台鐵的觀感更差,認為最為人詬病的誤點都不解決,只會從旅客的錢包搶錢,對台鐵的社會形象將有影響。

筆者認為,限制列車到達後十分鐘內出站,對逃票行為的遏止沒有幫助,使用電子票證,在七十公里內除了特定列車外,不管搭乘任何車種票價都一樣,目前利用台鐵的旅客多為通勤族,多半不會超過這個距離;而長途旅客多半選擇購買對號座,只要加強查票機制,無需增加車站站員負擔。

台鐵該做的事,應該是如何讓旅客更有效率地完成旅行,而非在這種地方徒增基層人員與旅客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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