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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毒有績效 戒毒政策不宜倉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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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6 01:20聯合報 賴擁連/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桃園市)

邇來蔡總統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強調對於不涉及販運毒品的成癮者,應該視為病人、被害者,不能只是以定罪、處罰、排斥的方式對待之。講白一點,就是希望對於單純施用毒品成癮的「犯人」,予以「除罪化」,透過政府,特別是醫療系統,協助他們復歸社會。

筆者有幾點疑義,期盼新政府釐清。首先,當社會各界仍對濫用「管制藥品」稱施打或吸食「毒品」、稱「藥癮者」為「毒品犯」時,其實已採取一種較為負面的價值態度。台灣當前的立法將藥癮者定位為「病犯」(病人與犯罪人的妥協),可說是亞洲的先驅,對曾長期對管制藥品採取汙名的華人,要尋求社會共識將「毒品」予以除罪化,真是緣木求魚。

其次,自一九九三年政府宣示反毒戰爭以來,著有績效;像昨天才宣布破獲國內史上最大宗的毒品案,查獲在國內罕見的一級毒品古柯鹼二百多公斤,市值廿多億元。但戒毒政策,都是執政者喊爽、立法者喊通過,行政部門在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下,倉促執行,導致戒毒成效不彰。

例如:監所床位不足,毒品犯人滿為患,專業戒治人力不夠,每每被社福與醫療團體吐槽戒治成效不彰;毒品犯的社區監控,地檢署觀護人以及縣市毒防中心,人力與資源投注甚少,社區追蹤防護網,形成漏洞;醫療系統的床位與醫護人力也不足,無法完全承接戒治業務。對於海洛因成癮者開辦美沙冬門診治療,研究發現成癮者到門診服用美沙冬的同時,也會向醫院附近藥頭買海洛因,無法斷絕毒品的依賴。

再者,主張「除罪化」者都箭指歐洲先進國家殊值學習,例如瑞士,海洛因成癮者即可到鄰近衛生所門診,施打定量海洛因;荷蘭,到立案的咖啡店註冊為會員,即可合法地抽大麻。但支持「除罪化」者,也應開誠布公地將負面效應,提供給民眾瞭解,例如葡萄牙全面除罪化的結果,毒品犯癱瘓了醫療系統,該國已向歐盟央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紓困貸款來處理毒品犯的醫療問題。英國也有類似情況。更嚴重的是,由於除罪化,歐洲非法走私毒品或管制藥品日益增多。

筆者對於蔡總統重視毒品成癮者問題,感到無比欣慰。但問題是,西方國家的經驗告知,「除罪化」代表這些藥癮者需從司法戒治轉移到醫療系統治療,當前我國醫療體系面臨著全民健保給付健保費用吃重的問題而捉襟見肘,醫療系統可有能力承接藥癮者的戒治工作?若不行,「除罪化」仍謂奢言。如果「除罪化」的結果仍是由司法系統持續承接,相關配套措施仍是急就章,這樣的口號仍然留給民眾口惠而實不至的觀感。

毒品﹒健保﹒葡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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