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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導師如何當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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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01:53 聯合報 李政達/科大講師(台南市)

利用期中考期間,學生留在住處準備考試的機率較高,筆者展開「校外賃居訪視」。

少子化海嘯席捲而至,把大學生當小學生般「呵護」,是大多數學校想要積極展現的「特色」之一。無微不至的照顧,「讓家長放心將小孩交給你們」成了另類的招生手法。在大學當導師的,只能利用課餘時間當個無怨無悔的「保母」。

「老師,任何證明文件我都願意簽!」來自貧瘠漁村的阿強,面對師長善意的提醒:頂樓加蓋、樓梯狹窄、隔間侷促等問題的危險性,都很清楚。但是申請助學貸款,生活費靠自己打工,能租到這麼便宜且「五臟俱全」的房子,安全,就不是唯一的考量。所以,「老師真的有建議我擇屋而居,但我真的不想搬。」

怎麼辦?填張表格將問題上報學校。沒有事發生,就存查吧;但真發生就來不及了。是不是建請學校蒐集相關資料,上報主管機關請建管處拆違建?這樣勞師動眾,全體動員當「違建狗仔」,屆時來自街坊鄰居的壓力又聲浪四起,不但我被罵慘,連校長也被拖下水,我幹嘛給自己找麻煩?

「是啊,我們住在一起…」這對男女同學擺了同居的事實。都已是成年人,當導師的又能說些什麼呢?只是這女生上學期「同住」的好像不是這個男生,若發生什麼感情糾紛傷人自傷的事,才是我擔心的。三更半夜接到電話,最害怕聽到孩子受傷送急診,除了酒駕自撞撞人,「為愛癡迷」的暴走事件最棘手。

「老師,我要上課又打工,你要來,實在造成我的困擾…」還有個學生以各種理由推託,打死都不讓我到他的住處去看看。我查他的課表空堂,跟他說可以開車去接他,順便準備便當給他當午餐,花不了他太多時間。他卻回說「你這個導師怎麼這麼不可理喻,不體諒學生!」

職責所在,我難道真的強人所難嗎?只好列印與他在LINE的對話,拜託校安人員找時間去關心看看。既然不願意我去,我樂得輕鬆自在,何必和學生關係搞得劍拔弩張呢?

多年前在期末導師會議上,就有同仁建議,學生居住安危不該由學校自攬。學校將適合賃居的資訊貼上學務處網站,給有需求的學生查詢。父母若是不放心,在孩子租屋時就該陪同觀察。至於學生起居是否正常,端賴學生的自律,豈會因為一個學期導師來過幾回,就漸入佳境呢?這麼多年過去,不知為何仍在做這類吃力不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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