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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源不穩 長照哪能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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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01:53 聯合報 韓幸紋/淡江大學會計系副教授(台北市)

自從五月長期照顧服務法三讀通過後,長照財源應從何而來便不斷在稅收還是社會保險費之間產生爭論。事實上,以稅收或社會保險費做為長照財源各有優缺點,端看目前台灣現況應以何者較佳的選擇而已。

目前民進黨主張以指定用途稅作為長照財源,來源為提高遺贈稅率與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支出規模約三百億,目前最大的挑戰在於這兩者能否順利收到三百億的稅收。這兩稅皆為機會稅,也就是若無遺贈、贈與或不動產交易行為即無稅收。

提高遺贈稅率就公平性來看當然有其意義,但就稅收來看可能因規避行為增加而無法收到預期稅收;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更因近期不動產交易較為低迷,加上證所稅再度停徵之影響,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能否順利上路尚不得而知。

長期照護最大的特點即在「長期」,以指定用途稅收支應,不足時將難以提供長期且穩定的長照服務,故長照財源穩定性相當重要。若存在前述情況時,應改以其他哪些稅收為來源,新來源是否適當等問題需待進一步討論。

目前國民黨主張以社會保險費做為長照財源,收費方式比照健保方式,支出規模初估為一千億,政府負擔約四百億,由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支應。此版本同樣要思考的部分在於政府新增的負擔應由何支應的問題。

而且如果是以社會保險費支應,是否一定要完全比照健保收費制度?現有健保收費制度採雙軌制,一般保費存在職業別差別計費,而且論口負擔,導致多眷口家庭負擔沉重的問題,此部分若做為長照財源,則出現林萬億教授提到的出生即需繳費的問題;補充保費則因以單次給付為課徵單位,存在行政手續繁複等爭議。

若長照採取社會保險費為財源,可考慮改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不僅更加符合長照風險由家庭共同承擔的特性,亦可避免落入出生即需繳費的爭議。然而,以獨立財務運作的長照社會保險的優點在於,支出規模無論高估或低估,可透過儲備基金或費率調整等方案因應,但稅收制缺乏這樣的財務運作機制。

就目前台灣財政現況來看,中央與地方債務沉重,若無明確的加稅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加以配合,以稅收做為長照財源將缺乏穩定性;台灣高齡人口即將快速增加,長照風險應盡速積極面對,故筆者建議目前仍以社會保險費為較佳的可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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