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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跳樓事件/悔過書如遺書 老師沒感覺?
2015-10-24 01:59:03 聯合報 魏嘉樂/國三生(台南市)
這幾天在課堂上,老師與我們討論一則新聞,著實令我思索許多。

一位國三女生,指控老師因她是新住民的孩子,對她處處揶揄、調侃。女學生被記警告,憤而拿蘋果砸老師,被罰寫悔過書。寫完悔過書以後,女學生便以如廁為由,趁機走到五樓尋短跳樓,目前仍在搶救中。

我納悶,為何悔過書並沒有引起老師的警覺?悔過書的內容寫著「老師侮辱媽媽」、「下生再見」等偏激字句,已透露尋短訊息,但老師卻沒在第一時間嘗試向她溝通。再者,被記一支警告只是個火苗,那導火線是什麼呢?想必是學生在悔過書寫的「老師侮辱我的媽媽」。老師難道沒有義務釐清問題的責任嗎?

另外,悔過書為何會曝光?這無疑是對當事人的二度傷害。我曾想過,若學校第一時間處理女學生的情緒,替她把事情始末責任釐清,雖然女學生無疑會受到懲處,但總比現在的結果好上幾十倍吧?

學生寫悔過書的意義何在?想必是要從中反省檢討;當悔過書流於形式,學生寫老師想看的話、老師蓋章、結束,學生有從中學到什麼嗎?答案肯定是沒有。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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