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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蔡英文果真苟同賴清德拒赴議會

2015-08-06 02:01:45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台南市長賴清德因拒赴議會備詢兩百多天,遭監察院以「輕蔑體制」為由通過彈劾。賴清德則反詰監察院「選擇性辦案」,並稱府會之爭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監院的彈劾並無根據。賴清德似仍無意面對議會,但令人好奇的是,民進黨果真苟同賴清德的作法嗎?或者綠營上下沒有人勸得動賴清德?

從民進黨發表的聲明看,通篇還在為賴清德護航,甚至厚顏曲解法令以方便自己的說詞。例如,民進黨引述大法官釋字四九八號解釋令,稱「地方自治受到憲法保障」,市府和議會的問題,中央機關不應介入。事實上,此一解釋令談到中央對地方自治的尊重時,是在答覆「地方政府人員有無赴立法院備詢的義務」之疑,認為地方政府公務員「得衡酌其必要性」決定是否赴立法院,而不是說地方政府有權不接受議會質詢。民進黨「竹篙湊菜刀」,居然也能拿大法官解釋令胡說一通,顯然認為老百姓無知可欺。更何況,《地方制度法》四十八條規定:直轄市長有提出施政報告、一級主管有提出業務報告之義務,議員有質詢權;這些義務和權利,難道都可因賴清德一怒全部毀棄?

不僅如此,民進黨更舉張通榮關說和劉政鴻大埔強行開發案為例,指張通榮兩次彈劾未過,劉政鴻案則調查尚無下文,質疑監察院處理賴清德案具有高度政治性。這種推託法,就跟學生犯規被罰卻辯稱「為什麼抓我不抓他」一樣幼稚,無法證明自己無辜;而如果一場球賽有幾名這種球員,比賽根本無法進行。不同案件性質各異,所需調查時間不同,當然會有參差;而賴清德的作為,正對民主體制構成戕害,監察院豈能坐視?

賴清德採取如此激烈的手段,目的是企圖逼司法體系加快審理,以期早日將李全教定罪;這正是企圖利用政治影響司法。從他的立場,這是藉著自己的高人氣尋求正義的一種方式;但從地方政治看,卻是他為了發洩自己的怨恨,把府會互動變成了他和李全教的私人決鬥場。再站高一點看,府會制衡是民主政治數百年的傳統,首長必須接受議會監督,旨在防止掌權者為所欲為。賴清德兩百多天未進議會,表示他有兩百多天未受監督,包括市府預算都可能瀕臨違法動支;就算台南議會甘願接受這種羞辱,但民主精神與體制的破壞才是更值得擔心的事。

兩百多日的堅持,反映了賴清德性格的執拗。作為民進黨的明日之星,如此獨斷獨行、毫無民主精神的作風,就算在台南行得通,但日後若要更上層樓時,必然變成其政治障礙。值得玩味的是,為何兩百多天來民進黨無人能勸他改變態度?試想,如果明年蔡英文執政,賴清德仍拒赴議會,她仍然會任他一意孤行嗎?而如果政治的私人恩怨可以凌駕民主到這種地步,府會的制衡被葬送,民意代表的職權被癱瘓,市政的監督被關機,假設其他縣市首長跟進,蔡英文仍覺得理直氣壯嗎?

我們之所以要質問蔡英文的態度,重點只在「制度」二字。這個國家如果不是依照制度而運作,而是依照個人喜好或不同政黨之興之所至,或因為某些人獲得網民「神」的封號就可以隻手毀壞體制,台灣如何能依法行政、依軌道運轉?作為即將攫取大位的在野黨領袖,蔡英文如果對賴清德的傲慢僭越視若無睹,甚至公開給予支持,民眾如何相信蔡英文會公正、持平地走在民主軌道上?

賴清德拒赴議會,其實藐視的是議會及全體議員,而不是李全教;他是在踐踏民主體制,以凸顯其私刑正義。事實上,如果要給李全教一點顏色,賴清德大可以採取另一種策略:高調進入議會備詢。在議會中,他可以大方向市民說明自己的施政理念,利用詢答施展自己的政治魅力,使預算案、建設案順利過關。進議會時,他可以先發表一篇演說明志,趁機給李全教一些難堪,甚至利用詢答對他發難。民主政治的法則是:必須交手,才能給對手重擊;拒絕出席,卻只會破壞體制,造成自傷。

要問:是制度大,還是市長大?也許制度得不到「神」的封號,但這才是人民可以相信及依循的東西。賴清德並不把監察院的彈劾放在眼裡,但他該想想:把「賴神」變成「賴皇」,是不是他想要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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