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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推簡易都更 3到4個月就核定
2015-06-04 08:04:57 聯合報 記者李青霖/新竹報導
新竹市推動老屋活化,昨天公布實施「簡易型都更」,只要屋齡30年以上、土地面積約150坪、臨路總長10公尺以上,都可以申請,最快3~4個月就能申辦完成,進行施作。

都發處長翁義芳說,這是市區小面積老屋活化最快速的方法。

新竹市府都市發展處公布「老屋活化.利用123」計畫,除了大面積建物的整建維護,或是具紀念性、歷史性建物的新生,還鼓勵小面積老屋的活化。

翁義芳說,不同於傳統都市更新辦法,簡易型都更對全市約5萬戶、30年以上老屋,是一項利多,住戶願意開放更多公共空間,得到的容積獎勵愈多。

都發處都市更新科長翁嘉陽說,傳統大型都更,除了業主需自組更新會或委由合法營造公司申辦,還須一定比例的地主與所有權人同意,曠日廢時;簡易型都更對火車站軸心往外輻射的老街區的更新活化,有極大效益。

他說,簡易型都更適用於小地主或個人擁有符合條件的老屋,最高容積獎勵可達法定容積20%;只要設計時加入額外開放空間、綠覆率及停車位等空間,「約3至4個月就能核定」。

市長林智堅說,新竹火車站門面給人紛亂印象,希望透過簡易型都更,讓老街區空間美化、老屋活化,改變城市意象。

翁義芳說,新竹市中心區街廓較狹小,30年前的屋子防震係數多半不足,加上許多巷弄消防車進不去,對居住安全是一大威脅,透過活化再生,美化城市景觀,民眾住居也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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