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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惡意沒有贏家:由李明哲案看兩岸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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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23:49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李明哲案宣判,媒體在岳陽大酒店會議室看微博轉播。 中央社
李明哲案宣判,媒體在岳陽大酒店會議室看微博轉播。 中央社
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昨天遭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徒刑;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放棄上訴。對此,總統府發表聲明,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此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這個說詞,比起總統府在九月李明哲受審時說「會盡一切努力讓他返國」,似乎更顯空洞;事實上,外界也看不出政府為他盡了什麼努力。

李明哲成為第一位遭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台灣人,其實是偶然,而不是必然。李明哲以非政府組織工作者(NGO)的身分進出大陸,已經多年,一直相安無事。他之所以一夕成為甕中之鱉,原因有二:遠因是蔡政府上台導致兩岸關係惡化,近因是陸生周泓旭被我方以共諜身分逮捕,他因此成了對岸的相對人質。

若李明哲真的只是人權工作者,要他背負「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這是何其沉重的擔子。但放在兩岸關係架構中看,他已成為兩岸政權現階段交手的犧牲品,也是中共對台灣的殺雞儆猴;在兩岸關係未改善前,他背負了這個重擔。至於五年的徒刑算不算重,嚴格而論,這並不算輕,至少比外界的預期還重。五年的徒刑,且未獲緩刑,顯示中共評估當前兩岸關係,認為無法給予寬貸。

檢視李明哲案的脈絡,不能不和周泓旭的共諜案對照並論。被稱為「陸生共諜」的周泓旭,是在今年三月九日遭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站逮捕,原因是他曾試圖策動一名外交部官員交付情資,並提議提供免費赴日旅遊等酬勞作為回報,結果遭對方檢舉,而遭到收押。

當時這樁「共諜案」的背景是:法務部調查局剛奉上級之命完成了《保防工作法》草案,要用嚴格的手段介入政府及民間部門的各種安全調查偵防工作,由於條文手段可議,被稱為「人二復辟」。就在該草案曝光次日,調查局迅雷不及掩耳地逮捕了共諜周泓旭,其目的,不外要證明「共諜無所不在」。而就在周泓旭遭逮捕後十日,傳出李明哲赴廣州訪友時「被失蹤」,後來證實他已遭逮捕。

在兩岸政治性的押人競賽中,事件當然變得棘手。加上李明哲之妻李凈瑜的高調救夫行動,讓此事更難透過政治或人道協商的管道尋求解決,所以各自進入司法程序。九月十一日李明哲案在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陸方將他與彭宇華列為同案被告,指控兩人透過「圍觀中國」及「圍觀華南」等網路群體,組織成員批評並誹謗政府,並提出相關運作計畫書為證。這是李明哲涉嫌的罪行比較明確地公諸於世。

值得注意的是,李明哲受審後四日,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周泓旭判刑一年兩個月,具體罪名是他接受中方指示來台發展共諜組織未遂。至此,兩岸的司法競賽進入了第二階段的角力。如果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共諜被判刑一年兩個月,李明哲被輕判的可能,恐怕即不容樂觀。果然,拖了兩個半月後,李明哲昨天被判刑五年。

簡言之,李明哲是兩岸角力下一個被犧牲的棋子。如果調查局不是硬推《保防法》,弄得兩岸諜影幢幢,或者不貪功冒進逮捕周泓旭,李明哲如今應該仍是自由之身;如果蔡總統對陷入僵局的兩岸關係稍微釋放一點真實善意,雙方就不必在李明哲和周泓旭之間作政治拔河;如果台北地院當時輕判小共諜周泓旭半年,說不定李明哲昨日就可以直接被遣送返台。未來,李明哲能否提早獲釋,恐怕也繫於兩岸關係能否改善。

李明哲和周泓旭本來不是足以撼動大局的人物,卻因為兩岸政府交惡,被雙方當成了犧牲品。我們要提醒的是:惡意沒有贏家,司法如果為政治服務,拿人民當棋子,則是不仁的行為,不可能贏得民心。而蔡政府若真想救李明哲返台,會不知道該做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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