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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民粹壓逼判決 算啥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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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9 01:55 聯合報 張裕昇/藥師(高雄市)

前一陣子,許多老字號、認證通過的藥廠胃散、薄荷棒,紛傳使用不合格原料藥。這些偽藥事件,不是因為藥品成分有害人體,而是因為藥廠使用了沒有原料藥證的原料,來生產藥品,這些原料藥成分內容,多數符合製造標準,也對人體無害;換言之,這無關人體安全問題,而是上級原料適法性的問題。

食安問題要分成兩部分來看,一是原料、產品的合法性,一是對人體危害的程度,兩件事不可混為一談。

以頂新食用油來說,問題爆發後要追究的,一為是否對人體有害?危害程度大小?另一條線就是追查原料的適法性,是否為合格原料?有無違反食安法規?頂新油品是否含有害人體的成分,吃下去對健康的危害程度,應儘速安定人心,同時追查原料來源有無問題,以追究廠商責任。

這次檢方起訴味全頂新與無罪判決的理由,都圍繞在原料來源的品質問題,檢方未在第一時間前往越南採檢化驗,採檢樣本與方法又與法官採用的不同,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無法有效舉證,要法官如何判決呢?

如果檢方一開始就從原料來源與合法性問題偵辦,而不是隨著民意風向往產品品質著手,至少光是大幸福越南廠營業項目為飼料油,不具食用油資格一項,味全頂新就脫不了關係。把品質問題交給食藥署負責檢驗結果,一來安定民心,也不致模糊焦點,導致全盤皆輸。

台灣食安前科累累,處理問題卻仍停留在民粹階段,不僅不講求科學證據,連司法系統辦案,都得看民意走向。媒體、輿論、民意,甚至各政黨競選總部,大家齊心協力就是要逼迫司法體系就範,什麼證據、判決理由統統不重要,這是一個法治社會所應有的法律素養?

「我們還是不是民主國家?」金溥聰這句話問得好,相信多數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一年多過去了,我還想問「台灣還是不是法治國家?」自認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您哪來的自信認定?法律如此規定,這個社會硬要壓迫承審法官照著民意風向來判決。

我想再問一次,「台灣還是不是民主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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