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改 方向應更清楚、有感
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7-03-14 03:17聯合報 黃士洲/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主任(台北市)

遺贈稅率將從現行10%提高到最高20%,供作長照財源。 記者余承翰/攝影
配合長照法施行的初期財源,立法院即將審議遺贈稅率調高案,依行政院版本,擬將單一稅率制的十%,調整為十%、十五%及廿%的三級累進稅率制,其餘規定不動,預計每年可增加二百億元以上稅收。時代力量黨團主張降低累進級距、提高稅率、調降贈與稅免稅額。
按去年稅收統計,贈與稅較往年增加五成以上,看出有錢人提前贈與,以適用現在的十%稅率。因此,今年六月新遺贈稅上路,調高後的稅率可籌足長照財源?倘若預期落空,是否又得另起加稅爐灶?

平心檢視現行遺贈稅制,自六十二年開徵至今四十多年來,除九十八年改制單一稅率十%外,一路上只是零星修正,不僅避稅漏洞、節稅空間俯仰可拾,每年二、三百億元的遺贈稅收,財政貢獻也是極其有限。此次好不容易啟動遺贈稅改,大方向應讓多數民眾有感,無論是平頭百姓或富商鉅子,不宜只狹隘地利用透過稅率微調來籌錢。

稅率級距的設定,行政院版本以五千萬與一億元以上分別適用十五%與廿%的遺產稅率級距(贈與稅門檻折半),相信在社會九十五%的民眾眼中,辛勞一輩子仍是遙不可及的數目,尤其是對照綜所稅—淨所得五十二萬以上十二%、一一七萬以上廿%的級距,實在很難令人相信遺產稅制能從而舒緩社會貧富對立氛圍。特別是依靠著不動產、證券市場等免稅交易致富、暴富者,先是躲過綜所稅,又在十%遺贈稅的掩護下富貴傳家。

遺贈稅有意義的稅率級距設定,還需輔以合理的贈與免稅額。現行每年二二○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及夫妻相互贈與免稅,規劃分年贈與即可有效地「紓減」遺產稅基。參照財政部委託研究報告,自九十八年大降遺贈稅率並提高免稅額至二二○萬元後,納稅人申報應稅贈與額大幅提高,且以不動產贈與為大宗,贈與稅收更超越遺產稅收(除卻大戶遺產個案)。適度降低贈與免稅額,例如每年一百萬,配偶一五○萬不計入應稅贈與,甚至引入所謂終身贈與、遺產免稅額制度,例如終身一千萬元,都有助於鞏固遺贈稅基並提升稅收。

現行不動產繼承、贈與,按公告現值與評定價值計稅,與市價有相當差距,也應同時導入不動產實價計稅機制、自住一屋定額免稅,其餘按照實價登錄價格計算,順帶可緩和利用豪宅藏富節稅牽動一般住宅不合理上漲的居住正義問題。

最後,近來被爆假公益信託的個案,浮現長久以來部分公益財團法人被當作企業集團持股工具的問題。遺贈稅法規定,捐贈、遺贈給政府立案的公益財團法人即可免稅,免稅門檻相當寬鬆,也有不少企業掌門人兼任公益財團法人的董事。國外立法例多有限制,貫徹捐贈與執行獨立原則,具體來說,財團法人董事會成員至少三分之二以上,不屬捐贈人的關係人。

遺產﹒長照﹒時代力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