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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百萬元名牌包闖關:看法治之「務虛」
2015-10-17 02:14:28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一則新聞,關於某服飾店主人從國外攜帶七十多件名牌包、絲巾等精品回國,價值超過百萬元,過海關時未誠實申報,全數沒收。該女子心有不甘,四處找立委投訴,理由是「過去這樣帶都沒事」。立委接到這種「選民陳情」,遂要求海關研擬檢討。

帶一百多萬元的精品回國,應該不是自用,多半有營利目的,也就是所謂的「跑單幫」。這樣的行徑被抓包,民眾會覺得當然該罰,罰得有理!不過,若把新聞相關資訊看個仔細,恐怕也有很多人會嚇一跳;依政府規定,入境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原來只有兩萬元,超過了就應申報、課稅。按這樣的規定,有多少出遊回國的旅客敢說自己從未違規?有多少人大搖大擺走綠線通關時,竟是不知不覺處於「未誠實申報」狀態?

海關人員表示,對一般民眾旅遊回國攜帶自用物品,多半從寬放行。除非X光機掃到好幾個行李箱裡塞滿名牌包、「愛瘋」等貨品的異常狀態,則不抓不行。這種說法看似顧及法外人情,卻正反映出台灣法治的幾種畸形狀態。

第一,法規的源頭即不合理,不合現況需求。免稅額度兩萬元,對很多人連半個名牌包都買不到。以台灣旅客海外消費實力,君不見,有些旅行社早打響「海外採購團」名號,出發前即已預訂好電子鍋、水波爐、大尺寸平板電視等高價商品,滿坑滿谷堆積在日本的旅館裡等著提貨。這些旅客何曾具備「入關可能被課稅」的法律知識和心理準備?

第二,法規本身不合理,以至於違規的人太多,根本抓不勝抓,罰不勝罰,連執法者都心知肚明不可能嚴格執法,於是自動「放寬標準」。但這樣做的後遺症是:民眾或許違規而不自知;或許明知規定,卻被縱容出「大概不會被抓」的僥倖心理。更有甚者,則是根深柢固地養出了「不必守法」的習性。

第三,最糟糕的一點,執法者手上儼然握有「選擇性執法」的公權力。帶了百萬元精品想闖關,當然該罰;但只帶了三萬元伴手禮的人,如果未走紅線誠實申報,理論上同樣是違規,同樣處於可能被「入罪」的狀態,端看執法者「一念之間」打算如何處理。但執法不該一視同仁嗎?若不能一視同仁,要如何自圓其說?去年六都市長競選期間,國稅局針對當時是候選人的柯文哲大追稅,發給民間基金會要求回報「是否曾邀請柯文哲演講,請提示費用憑證單據」的公文,被媒體刊出;相對的一面,眾人追問連勝文的財力來源及稅務疑問,只獲得相關單位敷衍性答覆。這在廣大人民心中留下了政府「選擇性執法」的印象,恐怕反而形成「幫柯文哲助選」的動力。

以上所述,正是台灣法治「務虛」的現狀:理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台灣法治卻是「法網密而大漏特漏」,從法條內容到執法能力都在做做樣子。民眾記憶猶新,恐龍法官引用恐龍法條,連續縱放性侵女童的嫌犯,最終引發憤怒民眾的「白玫瑰」抗議遊行。又例如曾引發轟動的阿帕契「貴婦觀光團」事件,最後並非被法院判決無罪,而是連起訴都沒法起訴,肇因於國防部答覆「要塞堡壘地帶法」如何如何年久失修。法的源頭如此,難道表示阿帕契等級的軍事設施竟是「觀光有理,褻玩無罪」?

而面對回國旅客的行李推車擺滿電器用品紙箱比人還高,大搖大擺走「免申報」綠線通關,海關人員只能憑著「心中各有一把尺」決定是否放行,這現象之怪異處,主管機關竟沒有人想過應如何處理嗎?中國大陸近年亦興起「海外購物團」,合併著跨境電子商務發達,北京乾脆制訂出「行郵稅」政策,對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之課稅採取簡化通關程序,並可鼓勵電子商務替代海外血拚。這於政府有「簡政」的作用,於民間亦有「興利」效果;相較於台灣老是大費周章,弄出些「看得見吃不到」的法規,何者才叫做聰明的政策?

政策務虛不務實,執法該抓不敢抓,台灣曰「民主」則四不像,曰「法治」更是何其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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