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脫序…勇敢說「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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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7 01:05聯合報 陳淑敏/大同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新北市)


近日大學生迎新活動脫序行為,不但事涉性別平等與尊重,甚至可能觸法的社會事件。讓我回想起廿年前,我就讀大學參與童軍社團時,為了成為真正的童子軍,必須接受數日的野外考驗,而其中數夜的山林行動和死亡模擬橋段,引發莫大的驚恐,卻也無能離開。

特別是在這種環節中,就會出現學長化身為拯救英雄,主動牽起我的手行走,而我在嚇得半死之餘,還要「被牽手」,那種畏懼與不悅迄今餘悸猶存!

想不到,現在大學生課外活動,仍依此邏輯規劃。這事件有值得檢討,但也有值得正面看待之處。

第一,近年來,經行政至立法的努力,性別平等意識與教育的推動有了初步進展;特別是那些勇於告訴校方「我不喜歡這個不舒服的活動,請結束並讓我回家」的學生,相當值得肯定。他們已然不是廿多年前的我,只會用忍耐來度過他人以遊戲之名,所帶來的性/性別相關之壓迫感。

第二,性別平等教育仍有一段路要走。雖然,台灣性別平等社會營造之表現,在東亞地區可謂首屈一指,不過年輕學子和整個社會中仍常誤觸紅線而不知。這方面的法律執行,應該更為徹底,不能總是透過「私下和解」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以美國柏克萊大學去年解雇天文學教授Geoff Marcy為例,該教授學術研究卓越,甚至有望獲得諾貝爾獎,調查卻發現事涉對學生之性騷擾,即以解聘施壓其辭職。

第三,對於各種以性或性別相關的團康遊戲,應該有更多的檢視和反省。團康活動的好玩,如果需要以貶抑女性、同志或多元性傾向為樂,這種「低級趣味」應該正視並檢討。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所述:「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細想之,極易輕忽或戲謔而觸犯他人卻不知,甚且,教師、學生或社會大眾也等閒視之。這個部分不只是學校教育環節應予強化,社會教育亦應同步進展。

最後,希望這個案例揭露,勿以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的狹隘角度解讀,應視為揭開社會某種不當結構與文化的點火石,讓長期的性/性別偏差陋習,有所反省改進!

性騷擾﹒大學生﹒諾貝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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