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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菲簽漁業協定 只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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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1 02:07 聯合報 謝立功/海洋大學海洋法律所兼任教授(台北市)

二年前,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執法船舶追逐槍擊,造成漁民死亡案,舉國氣憤。二年後,兩國簽署「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作為雙方執法之重要依據。

該協定旋即獲得美國方面肯定,另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也認為,該協定對兩國海域執法有幫助,但也提醒後續還有確保漁民權益及專屬經濟海域認定,需要解決。

整體而言,法規部分,簽署協定只是一個好的開端,但其中「臨接區」能否安全捕魚?重疊海域如何劃定與規範等?皆有待繼續協商,並依據國際海洋法精神完成法制化作業。

至於實踐部分,未來如何展現護漁決心,確保漁民權益,除辦理國軍與海巡署之聯合護漁演練外,宜多舉辦漁民團體之座談會,聽取漁民之建言;另透過相關部會與菲方對口單位不斷溝通,並把握台灣特殊之戰略地位,運用「巧實力」來促進和平並爭取國家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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