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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改魚挑戰 入TPP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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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1 02:07 聯合報 李武忠/大學兼任教授(台北市)
基因改造鮭魚是否可以供人類食用,在美國爭議多時,有人同意,但也有消費者團體反對,認為有害人類健康,而且擔心一旦基因改造鮭魚逃進海洋會威脅其他魚類生存。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經多年審查終於批准AquaBounty科技公司培育的基因改造鮭魚,可以供人類食用,這將是首次經基因改造的動物,獲准供人類食用,引發全球關注。
儘管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認為,該基改鮭魚採陸上封閉式養殖,不會對美國環境造成顯著威脅,且基改鮭魚為全雌性,在野外繁殖的能力微乎其微,卻也只核准在加拿大和巴拿馬兩個封閉的陸上孵化場內養殖,並不得在美國本土進行養殖,且漁場必須確保基改魚種不得流入野外。
美國政府顯然對於基改魚類可能造成不確定性的環境風險,還是採取了嚴格的風險預防措施,間接鼓勵企業到國外投資大量生產,把風險阻絕於境外,又可以透過國際大財團掌控基改魚苗專利,收取高額權利金來大賺其錢,這也是美國政府為人詬病的一貫做法。
FDA認為,該基改魚的營養成分,與其他野生和養殖的大西洋鮭魚無分別(亦即基改因食品和非基改食品之間,沒有「實質性」或「有意義」的區別),故產品標籤毋須特別註明,對此美國消費者團體仍持反對態度,認為不貼標籤讓消費者無從選擇,持續向政府施壓,也積極爭取大零售商從銷售端來拒絕販賣基改鮭魚。
目前美國對於基改鮭魚,和基改穀物同樣採取較寬鬆的「實質等同」原則,無義務標示或強制標示的必要,而不是「預防性原則」,根據目前法令並不需特別貼上「基因改造」標籤。
基改水產品,須兼顧環境生態及民眾健康安全。目前基改科技已經普遍應用在觀賞魚、食用魚、微細藻、大型藻等水產生物上,而FDA通過此案例對從事基改研發機構和公司,產生很大的鼓舞,相信很快會有其他種類的基改水產物和動物出現,很可能會對人類的食物供應,與全球經貿產生很大的轉變。
台灣在技術研發運用與管理規範上,應整合資源迎頭趕上。而台灣每年從美加地區進口相當數量的鮭魚,且台灣正積極加入TPP、RCEP等國際經貿組織,在TPP跨國法規調和條款的作用下(即要求締約國家以國際準則/標準為基準,促使本國法規之國際接軌,包括食品之檢驗檢疫制度),未來台灣勢將面臨針對基改產物是否繼續堅持「預防性原則」及採「基改食品」標示規定(目前台灣基改食品標示之非故意摻雜率標準為三%),以及如何把關避免造成國際貿易爭端,仍有相當之調和改革需要。
為此,我政府部門應該儘快邀集相關學者專家與消費者團體,共同研商因應對策,建立完備的檢測(包括基改動物健康評估)、規範(包括公眾風險溝通)和後續追蹤管理機制,在追求全球自由貿易的同時,我們也要有全球化風險治理與制度建構的能耐,才能確保國人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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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1 02:07 聯合報 李武忠/大學兼任教授(台北市)
基因改造鮭魚是否可以供人類食用,在美國爭議多時,有人同意,但也有消費者團體反對,認為有害人類健康,而且擔心一旦基因改造鮭魚逃進海洋會威脅其他魚類生存。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經多年審查終於批准AquaBounty科技公司培育的基因改造鮭魚,可以供人類食用,這將是首次經基因改造的動物,獲准供人類食用,引發全球關注。
儘管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認為,該基改鮭魚採陸上封閉式養殖,不會對美國環境造成顯著威脅,且基改鮭魚為全雌性,在野外繁殖的能力微乎其微,卻也只核准在加拿大和巴拿馬兩個封閉的陸上孵化場內養殖,並不得在美國本土進行養殖,且漁場必須確保基改魚種不得流入野外。
美國政府顯然對於基改魚類可能造成不確定性的環境風險,還是採取了嚴格的風險預防措施,間接鼓勵企業到國外投資大量生產,把風險阻絕於境外,又可以透過國際大財團掌控基改魚苗專利,收取高額權利金來大賺其錢,這也是美國政府為人詬病的一貫做法。
FDA認為,該基改魚的營養成分,與其他野生和養殖的大西洋鮭魚無分別(亦即基改因食品和非基改食品之間,沒有「實質性」或「有意義」的區別),故產品標籤毋須特別註明,對此美國消費者團體仍持反對態度,認為不貼標籤讓消費者無從選擇,持續向政府施壓,也積極爭取大零售商從銷售端來拒絕販賣基改鮭魚。
目前美國對於基改鮭魚,和基改穀物同樣採取較寬鬆的「實質等同」原則,無義務標示或強制標示的必要,而不是「預防性原則」,根據目前法令並不需特別貼上「基因改造」標籤。
基改水產品,須兼顧環境生態及民眾健康安全。目前基改科技已經普遍應用在觀賞魚、食用魚、微細藻、大型藻等水產生物上,而FDA通過此案例對從事基改研發機構和公司,產生很大的鼓舞,相信很快會有其他種類的基改水產物和動物出現,很可能會對人類的食物供應,與全球經貿產生很大的轉變。
台灣在技術研發運用與管理規範上,應整合資源迎頭趕上。而台灣每年從美加地區進口相當數量的鮭魚,且台灣正積極加入TPP、RCEP等國際經貿組織,在TPP跨國法規調和條款的作用下(即要求締約國家以國際準則/標準為基準,促使本國法規之國際接軌,包括食品之檢驗檢疫制度),未來台灣勢將面臨針對基改產物是否繼續堅持「預防性原則」及採「基改食品」標示規定(目前台灣基改食品標示之非故意摻雜率標準為三%),以及如何把關避免造成國際貿易爭端,仍有相當之調和改革需要。
為此,我政府部門應該儘快邀集相關學者專家與消費者團體,共同研商因應對策,建立完備的檢測(包括基改動物健康評估)、規範(包括公眾風險溝通)和後續追蹤管理機制,在追求全球自由貿易的同時,我們也要有全球化風險治理與制度建構的能耐,才能確保國人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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