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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1.6公頃地空4年 遭疑養地
2015-06-03 08:58:07 聯合報 記者范振和、王燕華、戴永華/宜花報導

慈濟基金會位於宜蘭市住宅精華區的大片土地,取得後4年多都沒有開發。 記者戴永華/攝影
分享慈濟基金會在宜蘭市精華區有塊土地,擺了4年多沒開發,縣政府、市公所與毗鄰的新月廣場多次爭取做為停車場、綠美化空間,慈濟都不同意,引起地方反彈,縣議員昨天建請縣府依照當時標售土地的規定,依原得標價買回。
慈濟基金會昨天表示,計畫興建「慈濟宜蘭市會所」,以利推動當地社會福利、社會教育等多功能用途,今年初針對規畫使用方案,已與宜蘭市公所溝通。縣府則表示,是否能以原得標價買回,尚需研議。

宜蘭縣政府大樓87年搬遷後,縣府辦理南門計畫區段徵收土地標售,分成商業區與住宅區,商業區由環華豐公司得標後蓋蘭城晶英酒店與新月廣場,毗鄰具有商業功能的住宅區用地,民國94年由陳姓等政商人士以7億多元得標,中間轉手易主,99年底轉賣給慈濟基金會。

縣議員張建榮與黃定和表示,慈濟1.6公頃的市區精華土地,4年多空著沒用,除了之前縣府舉辦慢活節活動,短暫做為停車場,其餘不准民眾進入,曾以鐵皮圍籬圍起來,破壞景觀,影響宜蘭市發展,土地已經從每坪20幾萬漲到目前每坪40幾萬,質疑圈地養地。

據了解,縣府地政處、建設處最近針對這塊土地使用,與慈濟交換意見,建議暫時先做為停車場、綠美化用地,供大眾使用;宜蘭市公所也希望做為市民廣場;對面的新月廣場過去曾表示願意代為整地,配合慈濟公益形象,免費提供停車,但慈濟基金會都不同意。

建設處長黃志良表示,附近有文學館、設治紀念館、護城河等,形成「舊城廊帶」,停車場不足,很需要開放空間,但日前與慈濟溝通時,對方只說要做為慈善事業規畫。

黃定和與張建榮都主張,縣府當年在南門計畫投標須知規定,得標人必須在3年內興建並取得使用執照,否則縣府可以依照原得標價買回,慈濟已經養地4年,如果再不開發,請縣府依照當時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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