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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台日漁業協議:空窗期下的新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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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2 01:40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規範台日兩國漁船作業規則的「台日漁業協議委員會」,今起在台北召開三天,這是繼二○一三年四月「台日漁業協議」簽署以來,雙方所召開的第五次協調會議。對照過去會議的低調,這次卻出現對立之聲:沖繩漁民日前要求日本政府修改「台日漁業協議」,大幅限縮我國漁民在此海域捕魚的適用範圍;台灣漁民對此當然寸步不讓,要求政府積極維護我國漁權,絕不能退讓。

原本單純的技術性談判,卻演成兩國漁民的對立,並非因為時空移易,而在政治氛圍的轉變。沖繩漁民要求限縮漁場的呼聲其來有自,不曾停歇,然從未像這次這樣被刻意放大。這不僅使此次會議瀰漫著硝煙味,也讓談判沾染上濃濃政治色彩。

過去日本政府為了拉攏台灣,避免我國與中國大陸在釣魚台問題上聯手,權衡之下,遂不顧沖繩漁民的利益,逕與台灣簽署「台日漁業協議」。在協議通過後,台灣漁船大量進入開放海域捕魚時,它也極力壓制沖繩漁民的反對聲浪,唯恐台日關係受到影響。這是政治考量凌駕經濟的利益。

今年初民進黨勝選之後,日方的態度卻幡然改觀。主要是,日方認為民進黨與日本擁有相同的「反中」基因,日本以往擔憂兩岸聯手的疑慮,自然大為減緩,故日本即不必再對台灣積極「讓利」。於是,在這次的台日漁業委員會當中,日本政府不但不壓制沖繩漁民的反對聲音,反而刻意放大,把他們當成對我方討價還價的政治工具。

面對這種局勢,我們認為,政府在主權層面不但要堅持現有「台日漁業協議」的底線,以保障我國的漁權;在技術層面,更要進一步與日本建立「漁具回收機制」,以捍衛我國漁民的權益,也可以避免台日外交因為漁業糾紛而再生紛爭。

首先,要維持現有「台日漁業協議」的架構,以保障我國的既有漁權與漁場。在「台日漁業協議」開放我國漁船進入八重山北方海域捕魚之後,由於該海域長期以來便是台灣漁民的傳統漁場,因此,在每年四月至八月漁汛期間,我國登記進入該海域捕魚的漁船,每年平均多達三百艘,遠多於日本的一百艘,可見我漁民之積極。但我漁船大量進入釣魚台的海域捕魚,自然讓沖繩漁民有相對剝奪感。

因此,從二○一三年以來,日本沖繩漁民便以自然資源保育為理由,多次向日本政府建議,希望能夠放寬漁船的間距,從現行的一海里擴大到四海里,以便有效管理該海域的漁業資源。但是漁船間距的擴大,卻會影響我國漁船到此海域捕魚的權益,對此,政府應該要據理力爭,不應對此妥協。

其次,要建立「漁具回收機制」,以保障我國漁民的權益。依照「台日漁業協議」的規範,日本政府開放我國漁船作業的海域並不大,而漁船的拖網一放,又動輒長達三十海里;這常常造成我國漁船在作業期間,稍一不慎,拖網便會漂流到禁止捕魚區。日本政府對於我國漁船的漁具越界,往往課以高達三千萬日圓(約台幣一千萬元)的罰鍰,漁民損失不貲。

對此,我國政府應積極與日方協商,建構「漁具回收機制」,讓我國漁船能夠無害進入禁止捕魚區,回收拖網。同時也應促使日本政府降低不合理的高額罰鍰,以避免我國漁民蒙受重大損失。

捍衛台灣漁權,當然是不分黨派的任務。問題在,這次台日漁業協調會議召開之時,正逢我國政權交接的空窗期,民進黨對於馬政府的施政,凡事都要過問與杯葛,以「陰謀論」的想法干擾其作為;這樣的態度,對於台日漁業談判,恐怕有害無益。我們呼籲,民進黨應揚棄扯後腿的心理,在此議題上抱持共識一致對外;否則,下次的台日漁業協議,難保不成為民進黨執政的大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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