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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漁 不靠口號靠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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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2 05:19聯合報 周怡、謝立功/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程助理教授


漁民去年赴日本交流協會抗議。 圖/本報資料照片
東北風間歇,北北基宜漁民也開始準備前往釣魚台附近海域作業。過去四年,受惠台日漁業協定,已經少見我漁民被日方無理扣押,支付高額保釋金的情事。
然而,從二月川普與安倍晉三確定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適用於釣魚台列嶼的宣示,到昨天展開的台日漁業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日方漁民主張的作業模式、日方可能執法作為,以及爭議海域歸屬態度,無疑是對我國漁民在釣魚台及沖之鳥礁附近海域作業投下變數,進而影響我國漁民權益。

從過去台日雙方就漁權的討論歷史來看可知,雖然雙方都宣稱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基本原則;一旦觸及領土問題,日本則是異於我國,偏好以驅離或扣押方式,宣示主權。

現美日雙方確定安保條約適用於釣魚台列嶼,無疑是美方對日本現管轄事實提出法律背書。日本也必然會藉此採取強硬態度。

因此,擴大或排除台日漁業協定適用水域範圍,要求我國漁民縮減在釣魚台列嶼附近的作業時間與區域,或是以維持現狀但附加條件,禁止我國漁民靠近沖之鳥礁附近海域,都是日方可能在台日漁業委員會加碼提出的談判議題。

無論如何,一旦結果是縮減作業區域,改變作業方式與時間,國人喜好的鯖、黑鮪、旗魚、鎖管和鯛魚的常年平均漁獲量必然減少,對漁民的生計與未來的民生需求,會產生不小衝擊。

實則,對外的海洋政策是一致性,維護主權與堅持漁權的基本立場不因政黨更替而改變,蔡政府縱使在外交傾向有別於馬政府,但在面對漁民的利益時,實應考慮如何在台日漁業委員會會議中,繼續替漁民爭取更多的權益,採取具體作為。畢竟「維持現狀」是理想,但只有口號沒有用,需要具體作為來實踐擱置爭議。

漁民﹒釣魚台﹒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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