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任老丙建開發濫 一旦遇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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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2 01:28聯合報 蕭家興/公(台北市)


蔡政府半年來針對年金改革、一例一休等具爭議問題採強勢作為,但對於諸如都市景觀之瘤的屋頂及鐵窗違建、防震不足老舊公寓更新、汙水下水道建設進度遲緩等民生議題,施政作為仍是慢郎中。

卅年未解、位於山坡地非都市土地老丙建(丙種建築用地)社區的環境安全及社區居住品質問題,迄今仍未見積極施政作為,放任地方政府結合財團、建設公司申請開發建築。

首先,地政單位依據山坡地開發整地計畫編定丙種建築用地時,未即時針對土地開發範圍內可住宅建築用地外之法定空地、水利設施、不可開發地及社區鄰里設施用地予以編定。這是地政機關遲不補正的失職所在。

其次,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地方政府都市計畫新訂及變更時,放任地方政府增列非都市計畫法定名詞,即所謂「已開發密集地區」,卻不明確指示這些地區之山坡地老丙建住宅社區,既然無法增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就應將原社區住宅建築用地以外留設之綠地、水利地及公共設施用地等,納入細部計畫作為社區設施用地。這是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不作為的失職所在。

最後,地方政府機關首長更迭頻繁,在不知情下放任建商利用原屬老丙建社區不可開發之山坡地、法定空地、鄰里設施用地及水利用地(均列為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新建非透天厝之住宅大樓。

令人扼腕的是,地方政府又放任建商以低於一公頃之原丙建土地,迴避需環評之規定,且任由建商自己計算坡度,規避山坡地限制開發建築之規定。這是工務建管機關失職所在。

各級城鄉及工務營建機關近似失職的施政作為,是山坡地住宅社區環境安全長期抗爭無效的民怨。

都市計畫﹒一例一休﹒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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