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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金融創新 別輕忽隱性反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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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7 00:23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金管會日前公布行政院版監理沙盒「金融科技(FinTech)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儘管金管會宣稱,此草案對FinTech公司從事金融業務做了很大幅度的開放,有助激發創新能量。不過,16家金融科技業者隨後發表聯合聲明,抗議行政院此項草案不僅跟不上國際潮流,也缺乏發展決心,扼殺創新,既無鬆綁也無輔導的規則。
國內金融科技業者都屬於創業中的小企業,業者心聲並未獲得重視,但若細究聲明內容,包括質疑法條違反監理沙盒精神,希望成立層級更高的金融科技發展單位,並以負面表列方式,讓業者在紅線以內採取報備制而非許可制,正是過去許多新創產業爭取與關注的重點。回顧政府對各種新創產業的態度與作法,尤其在網路創新經濟的發展上,確實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值得更進一步討論。
首先,社會的進步,永遠來自與時俱進及自我修正的能力。FinTech的發展已是世界潮流,對金融業更造成強烈衝擊,更何況台灣金融業向來「穩定有餘、創新不足」,現有銀行、保險、證券、理財等服務都存在諸多限制,的確需要更多破壞式創新協助改造。但是,任何改革面對的最大阻力,也往往來自既得利益者。別忘了一年半前台灣第三方支付法才正式上路,足足晚了先進國家十幾年的教訓,其間網路業飽受金融業不斷地質疑、掣肘與阻礙,直到國際支付業者已長成巨獸,台灣業者早已失去先機。
其次,由金管會做為金融科技唯一的主管機關,其實是矛盾的,有重新思考的必要。以監管金融業為主要職責的金管會,如何一方面要常常請業者去「喝咖啡」,另一方面又要兼顧產業創新的任務?觀察全世界各大網路創新強國,也沒有在產業創新萌芽過程中,就以這種一刀切下去的方式來管理,恐怕產業新苗還沒冒出來,就已被管死了。
另一個不合理之處在於,台灣每次制定一個新規範,往往只是框住本地企業,但對諸多侵門踏戶的境外業者,卻永遠無法管、沒能力管。例如線上影音(OTT)業者如愛奇藝,儘管不能在台落地,但許多民眾早已透過無國界的網路付費收看,更別提惡劣的盜版內容平台,政府根本無力管理或禁絕。
其實,政府制定新法規,都不能忽略對本地產業發展的影響,台灣雖然不可能像其他大國禁止國外企業進入,但至少要做到讓本地企業取得公平合理的對待,否則一旦國外大型業者強龍壓境,台灣中小型公司完全無力招架。因此,政府嚴格管理是絕對必要的,尤其是對於不願溝通、不願盡責的業者,政府就應展開鐵腕開罰。
以上幾點,可以說是台灣網路經濟長期積弱不振的主因。更進一步來說,產業發展顯然也不是制訂法令就夠了,政府該做的是更多務實的基本功,不管是如今已卓然有成的半導體業,或是近來有一些成績的生技業,除了政策鼓勵、法令鬆綁、人才引進外,另一個最實質的協助就是投資,尤其是政府的國發基金率先投資所帶動的示範效果,絕對是協助產業發展的最大助力,FinTech產業正需要此一助力。
此外,不論電子業或生技業,能夠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這兩個行業奠基時,在台灣都沒有既得利益者的反對力量,40年前的半導體業,或是20年前的生技業,都沒有革到哪些台灣業者的命,有的只是改變歐美日等世界強權的版圖,這是產業成功發展過程中沒有被論及的隱藏因素。但是,今天對照許多網路創新行業,不管是電商、共乘、OTT等,都有明顯的舊勢力,都牽動版圖重組及激烈抵抗,因此,今天台灣要發展創新經濟,絕對不能輕忽這種隱性的反作用力,也千萬別只是循著舊方法來處理新問題,否則五年後再回頭看,FinTech也不過是另一個慘痛教訓罷了。
金融科技﹒金融業﹒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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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7 00:23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金管會日前公布行政院版監理沙盒「金融科技(FinTech)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儘管金管會宣稱,此草案對FinTech公司從事金融業務做了很大幅度的開放,有助激發創新能量。不過,16家金融科技業者隨後發表聯合聲明,抗議行政院此項草案不僅跟不上國際潮流,也缺乏發展決心,扼殺創新,既無鬆綁也無輔導的規則。
國內金融科技業者都屬於創業中的小企業,業者心聲並未獲得重視,但若細究聲明內容,包括質疑法條違反監理沙盒精神,希望成立層級更高的金融科技發展單位,並以負面表列方式,讓業者在紅線以內採取報備制而非許可制,正是過去許多新創產業爭取與關注的重點。回顧政府對各種新創產業的態度與作法,尤其在網路創新經濟的發展上,確實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值得更進一步討論。
首先,社會的進步,永遠來自與時俱進及自我修正的能力。FinTech的發展已是世界潮流,對金融業更造成強烈衝擊,更何況台灣金融業向來「穩定有餘、創新不足」,現有銀行、保險、證券、理財等服務都存在諸多限制,的確需要更多破壞式創新協助改造。但是,任何改革面對的最大阻力,也往往來自既得利益者。別忘了一年半前台灣第三方支付法才正式上路,足足晚了先進國家十幾年的教訓,其間網路業飽受金融業不斷地質疑、掣肘與阻礙,直到國際支付業者已長成巨獸,台灣業者早已失去先機。
其次,由金管會做為金融科技唯一的主管機關,其實是矛盾的,有重新思考的必要。以監管金融業為主要職責的金管會,如何一方面要常常請業者去「喝咖啡」,另一方面又要兼顧產業創新的任務?觀察全世界各大網路創新強國,也沒有在產業創新萌芽過程中,就以這種一刀切下去的方式來管理,恐怕產業新苗還沒冒出來,就已被管死了。
另一個不合理之處在於,台灣每次制定一個新規範,往往只是框住本地企業,但對諸多侵門踏戶的境外業者,卻永遠無法管、沒能力管。例如線上影音(OTT)業者如愛奇藝,儘管不能在台落地,但許多民眾早已透過無國界的網路付費收看,更別提惡劣的盜版內容平台,政府根本無力管理或禁絕。
其實,政府制定新法規,都不能忽略對本地產業發展的影響,台灣雖然不可能像其他大國禁止國外企業進入,但至少要做到讓本地企業取得公平合理的對待,否則一旦國外大型業者強龍壓境,台灣中小型公司完全無力招架。因此,政府嚴格管理是絕對必要的,尤其是對於不願溝通、不願盡責的業者,政府就應展開鐵腕開罰。
以上幾點,可以說是台灣網路經濟長期積弱不振的主因。更進一步來說,產業發展顯然也不是制訂法令就夠了,政府該做的是更多務實的基本功,不管是如今已卓然有成的半導體業,或是近來有一些成績的生技業,除了政策鼓勵、法令鬆綁、人才引進外,另一個最實質的協助就是投資,尤其是政府的國發基金率先投資所帶動的示範效果,絕對是協助產業發展的最大助力,FinTech產業正需要此一助力。
此外,不論電子業或生技業,能夠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這兩個行業奠基時,在台灣都沒有既得利益者的反對力量,40年前的半導體業,或是20年前的生技業,都沒有革到哪些台灣業者的命,有的只是改變歐美日等世界強權的版圖,這是產業成功發展過程中沒有被論及的隱藏因素。但是,今天對照許多網路創新行業,不管是電商、共乘、OTT等,都有明顯的舊勢力,都牽動版圖重組及激烈抵抗,因此,今天台灣要發展創新經濟,絕對不能輕忽這種隱性的反作用力,也千萬別只是循著舊方法來處理新問題,否則五年後再回頭看,FinTech也不過是另一個慘痛教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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