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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蔡政府「三不」:不提案、不得罪、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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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03:10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民進黨完全執政後,不少法案引發爭議。最奇特的現象之一,就是面對重大政治性或爭議性的法案,蔡政府的行政部門往往不提案,卻讓黨團在立院領軍,甚至讓個別立委在前面衝鋒陷陣。若遇到外界質疑,則一概以「尊重立法院決議」一筆帶過。這樣的事例屢見不鮮,也不斷成為國政的爭議根源。

最明顯的例子,是政府對婚姻平權的態度。目前民間對同性婚姻是否納入《民法》,幾乎勢成水火,但如此攸關社會改革與傳統價值兩端的議題,不論是修改民法或提出專法,竟然都只有立委提案。法務部原本一度傳出要另提專法,卻因外界反彈,很快就退縮打住。至於蔡總統本人,則一方面說「支持婚姻平權」,一方面卻又要求「政治人物有責任傾聽另一種聲音」。話說得漂亮,就是不願具體表達態度或提出解決之道,而把責任推給立法院。

婚姻平權之爭,並非單一事例。近幾年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所帶起的「公民參與三法」修法:《選舉罷免法》下修罷免門檻、《公民投票法》放寬投票範圍,以及《集會遊行法》取消集會遊行限制,行政院皆如同旁觀者,未提出任何法案。也因此,《選罷法》日前通過的,是以綠委提案為藍本的法案;《公投法》剛出內政委員會,也是在缺乏行政院版本的情況下漫天喊價。《集遊法》雖有行政院提案,卻是國民黨時代提出的;蔡英文上任已半年多,民進黨卻連「黨版」都沒有。

再看,一直被蔡政府掛在嘴上的「轉型正義」相關法案,最重要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雖進度不同,卻都是靠立委提案處理,行政部門悶不吭聲。至於爭議多時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民進黨多年來一直高喊「國民黨黑箱」,但蔡英文執政後,綠營撤回當年的版本,至今未見新版本蹤影。

對於重大爭議法案,蔡政府採取「不提案、不得罪、不負責」的「三不」態度,表面上稱「尊重立法院決議」,看似有理,其實充滿虛偽與投機。長年以來,我國施行的法案絕大多數都由行政院提出,而非立委提案。主因是,國會的立法最後都要交由行政部門執行,行政部門不可能置身事外,更不可裝作毫無意見。再者,行政部門的官員具有長期推動相關行政的經驗,明白法案如何訂定才更可行,而不致淪為空中畫餅。尤其,重大法案若僅由單一立委提案,卻不徵詢行政部門意見,甚至要排除黨團同僚參與討論的機會;這樣的立法,除了思慮難以周全,更不容易取得社會共識。

蔡政府對重大法案採取「三不」的規避態度,其心態其實不難理解。首先,是出於鄉愿心理:有些法案,因支持與反對雙方的意見均相當強烈,行政部門不提案,至少可以兩不得罪。其次,是黨、政磨合仍有問題:有些立委選擇要衝,但現實上可能窒礙難行,行政部門又沒有反對的膽子,因此只能保持沉默觀望,看立委的好戲。第三,是以拖待變:有些法案並不成熟,行政部門或許因思慮未周,或許因無意推動,因而選擇不作為。

上述三者,從政治或權謀判斷上看或許各有道理,卻難掩投機之心。例如,黨產會近來行政訴訟屢戰屢敗,未來「不當黨產條例」若聲請釋憲,也可能過不了關;但這既非蔡政府提案,就可以撇清責任。又如婚姻平權法案,「民法派」與「專法派」僵持不下,蔡政府至少可以兩不得罪。然而,在這樣的權謀下,只會使爭議更難化解,立法品質則愈發低落,而政府則逃避了自己責任。

新政府上台,若只想用「三不」哲學來規避自己應負的責任,未免太過投機,也嚴重浪費了台灣的時間和資源。這些算計,就算能夠自欺,終究難以欺人。

婚姻平權﹒民進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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