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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治理/投保中心撐傘 做投資人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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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0 03:42 經濟日報 王奐敏



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認為須敦促上市櫃公司做好公司治理,董監事等經營階層掌握了公司的資源與權力,不能公器私用。 本報系資料庫
分享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指出,投保中心的成立就是很令人振奮的一件事,免費幫投資人打官司,在全世界都是創舉。投保中心等於一步一步在寫歷史,在開疆闢土。也因為有這份使命感,即使前面的路是叢林,他們也會披荊斬棘,一步步地去落實投資人保護。
免費打官司 世界創舉

投資人保護法約在2002年成立,證交法20條之一也明確寫到,財報不實,很多人包括董監事要負責,但法律的規定是一回事,真正要落實,還是得靠投保中心的力量。

邱欽庭說,投保中心擁有律師執照的同仁專職負責處理相關案件,而且一個人出去就是要對抗整個律師團,等於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在其他資本市場,投資人要求償,就只能自行透過律師,光是費用就相當可觀。而且一件內線案可能牽扯到100個人,如果都去提訴訟,在法院就是100個案子,但投保中心透過團體訴訟,可以減少這些不必要的成本與資源浪費;投資人訴訟實施權授與投保中心之後,投保中心就是原告,可以避免委任書找不到當事人的問題。亞洲公司治理協會也認為台灣的投保中心在保護投資人這部分做得非常好。

三力量 落實公司治理

邱欽庭擁有會計師證照,在證交所任職期間,曾處理過多次地雷股。沒想到接任投保中心董事長,幫助投資人求償,邱欽庭笑說,一切都是因緣際會,也可能是冥冥中注定。

投資人保護與發行市場,有時候是相抵觸的,邱欽庭認為必須敦促上市櫃公司做好公司治理,董監事等經營階層掌握了公司的資源與權力,不能公器私用。

邱欽庭說明,落實公司治理有三種力量:

一是市場的力量,例如擁有表決權的機構投資人、法人。

二是監管與執法單位,如證期局、金管會、證交所、櫃買中心、投保中心等。

三就是促進公司資訊透明,資訊要公開、即時,還有財報必須正確。

邱欽庭態度堅定地表示,以前一些公司可能會認為,再怎麼樣股東都不會來告,但現在有了投保中心,對於公司治理不好的公司,投保中心會投入資源來對付,「而且是專門跟你打官司,真的告你」。

對於一些還在打民事訴訟中的案件,他對投資人說,「不要太灰心,事情還沒有結束」。

邱欽庭也再次呼籲,切勿進行內線交易或意圖操縱股價,否則代價會非常慘重。

內線交易 愚蠢三次方

他以「愚蠢的三次方」來形容此違法行為。除了刑事責任,還有民事賠償責任。不管買賣幾張股票,都要對當日所有成交投資人的損害負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甚至可能提高至三倍。

根據證交法157條之一指出,相關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個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有價證券,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賣。

相關人包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指定代表行使職務的自然人、持有股份超過10%的股東、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喪失上述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以及從前述獲悉消息之人。

對於近期併購案頻傳,邱欽庭認為,這牽涉到政策層面,也要經過投審會的同意,可能也要考慮到國家安全,就算是純粹商業併購,可能也會有公平交易法的壟斷、規模、競爭等問題。

不過,單純從投資人的立場來看,維持市場交易公平公正是最重要的。

古書今贏/企業競爭 善用防恐七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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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0 03:42 經濟日報 劉順杰

古今恐怖攻擊有別,2015年ISIS在法俄等國掀起的恐怖攻擊事件,倒楣的大多是無辜人民;相較春秋時代權位之爭,被攻擊的對象,幾乎是國君或重臣。而企業面對恐怖攻擊最重要的是防患於未然。

左傳魯昭公27年 (西元前515年),公子光為了奪位,假意邀請吳王僚赴宴,在酒席中令專諸呈上炙魚,以魚腸(藏)劍刺穿吳王僚身穿的三層棠鐵甲衣,順利登上王位(闔閭);次年新任吳王擔心慶忌上演王子復國記,一不做二不休,再派刺客要離刺殺王子慶忌,才把王位坐穩。

到了魯定公14年(西元前494年),吳越兩軍在檇李對峙,越軍派出的敢死隊,都被吳軍活捉。勾踐乾脆發動死刑犯,每三個人一組,把劍橫在脖子上,齊聲大喊:「吳、越兵戎相見,我們觸犯軍令,不敢逃避刑罰,特來陣前自殺!」吳軍目睹集體自殺,看得目瞪口呆;越軍趁機攻擊,瞬間勝敗逆轉,吳王闔閭還被越軍大將靈姑浮用短戈擊中腳趾,最後傷勢太重去世,可以算另一類恐怖攻擊。

現代社會,拜科技化和國際化之賜,攻擊者可能來自競爭對手,攻擊形式也不再侷限戰爭。如碼頭罷工案、內諜案、竊(洩)密案、縱火下毒、冒充竄改…等,殺傷力遠超過天災和疫情(如SARS、伊波拉),能輕易摧毀任何企業。

絕大部分的企業,面對武力的攻擊,沒有能力把「不是盟國的盟國」拖下水,更沒能力用重彈把恐怖分子送去見上帝,能做的只有善用防恐七招,遠勝事後驚慌失措發出嚴厲譴責。

˙人資安審:建立人員招募評估查驗程序和安全資料建檔,對特定職務和機要人員,如開發、技術、會計、保全等人員,在第一關進行身分查核過濾,避免濫竽充數者矇混過關,以及有疑慮人員進入企業,並持續關注非正常行為,是否危害企業安全。

˙身分鑑別:建立人員進出管制程序,對象包含──內部人員、客戶、供應商、加工商、物流商、外包單位、郵務人員、參訪人員、不明身分人員等,透過制服、識別證、特定標示等方式,能在第一眼辨識身分,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廠庫門防:各辦公室、廠庫等作業,劃分責任區域和限制人、車、事、物活動範圍。實施門禁管制、鑰匙分責保管。各區域照明須充分,強化死角巡檢和查驗,且實施保全監控和攝影,以隨時發現和阻截犯罪行為發生。

˙資安控管:設定安全機制,落實使用權限,監測任何不正常的資訊(含文件)輸入和輸出行為,並防止駭客入侵。

不定期以交叉方式實施資安查檢,讓資安漏洞獲得補強。

˙貨品防護:重要物資、危險物品和化學物質,採專人專櫃專冊管理,建立成品包裝、商品裝櫃裝船的辨識、查驗、封裝、配送等鎖固、保全程序,防止竊取、混入、掉包、變造;各類報廢品視影響性,必要時實施拆解、破壞,防止遭有心人士轉用。

˙關係塑造:融入投資當地文化,建立警政軍以及毗鄰單位(如廠商、鄰居)良好且密切的關係。

持續蒐集周邊資訊,即時發現危安徵兆,及時採取應變措施,才有機會得到「近水」協助。

˙特定管制:過度緊張和鬆懈,最容易發生狀況,也最容易遭到侵入。例如:夜間、假日、節日、活動、趕單時段,除了設定管制措施,必須另行建立防止安全措施失效的機制。

回顧2014年越南排華,至今仍讓當地台商心有餘悸,只是事件之後有沒有做了什麼?不曾有類似經驗的企業,是否要想一想,企業如能在平時透過培訓和演練,提升人員危害辨識和預知、處置、反應能力,明訂情資傳遞回報管道,應能爭取危機處理時間和降低傷害程度。

(作者是易群企管顧問有限公司資深顧問,本專欄隔周三刊登)

策略經營/混淆策略 多通路差異行銷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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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0 03:42 經濟日報 湛明暉
行銷大師Philip Kotler在《行銷學》中提到,企業製造一項商品或服務,不僅需要與顧客建立關係,也要在供應鏈中和轉售商建立關係。這說明了行銷工作不僅是要了解消費者,同時還要顧及通路夥伴的需求和利益。

面對競爭激烈的市場,很多企業傾向採取多通路政策,實行之後,卻又發現此政策容易引爆通路成員之間的衝突,促發價格大戰,業者由「微利」時代進入「奈米利」時代。

看似大撿便宜的消費者,也未必心情愉悅。

例如我常喝的某品牌果汁,網路平台每罐要價80元,一次最少需購買一箱12罐。有天突然發現量販店中每罐只要69元,還可以單罐零售,你認為我是撿到便宜了?還是以前多花了冤枉錢?以後購買此產品時,該不該先貨比三家?

消費者無法判定購買決定是否正確時,將導致信心降低,從而產生延遲、觀望的消極決策,甚至對品牌形成負面觀感,造成放棄購買的抵制決策。

多通路政策的問題點雖多,但效益也不容忽視,包括可以擴大品牌能見度、多元化的觸及顧客、延伸拓展市場邊界等,都是非常誘人的優點。企業究竟該如何避其害、取其利?「混淆策略」提供了有效的思考途徑。

混淆策略是企業讓產品在不同通路有不同的面貌,使消費者難以立刻判斷價格的高低,以避開通路間比價的一種策略。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區隔混淆

企業如果生產系列性的商品,而且商品有完整的核心功能設定,即適合此種策略運用。

此策略是搭配通路的獨特屬性,供應符合其屬性需求的產品,例如飲品公司提供藥房通路養生飲品、超市通路一般大眾飲品;電子及電器類產品針對高端通路與平價通路,提供精裝版或經濟版產品。

藉由通路及購買者的差異化需求,凸顯產品的核心價值,將能達到深化區隔的銷售效果。

二、視覺混淆

如果產品屬性是大眾化產品,也就是產品本身沒有區隔,這時可藉由尺寸、容量、包裝形式等目視上的特徵,塑造商品的差異性,可口可樂就是很好的案例。

可口可樂提供便利商店通路鋁罐產品,量販通路是寶特瓶產品,速食通路是汽水機搭配紙杯的產品。

至於火鍋店、燒烤店等餐飲通路,基於利潤的要求,售價會比其他通路高出一些,所以供應的是大容量玻璃瓶產品。玻璃瓶打開瓶蓋時「啵」的一聲,很有歡樂的氛圍,視覺美感也比寶特瓶強了好幾倍,售價當然也就水漲船高了。

三、組合混淆

這是視覺混淆的進階版,將不同包裝的產品再進行混搭,產生更錯綜複雜的組合方式。例如提供甲通路三小罐一組的組合、乙通路二大一小的組合、丙通路一大二小的組合、丙通路則是正常包裝的產品。

當包裝有明顯的差異時,消費者會將注意力放在使用方式上,例如外出使用者會喜歡小包裝、家庭使用者會傾向大包裝,而忘記比價了。這個策略最適用於相同型態的競爭通路,例如屈臣氏與康是美、大潤發與家樂福。

四、促銷混淆

與組合混淆有異曲同工之妙,當我們運用不同類型的促銷活動時,消費者覺得已經占了便宜,就比較不在意產品本身價格的高低了。

例如實體店面買牛奶送果汁,虛擬通路提供折扣優惠,消費者喜歡多獲得一樣禮物?還是少支出一些鈔票?

兩種促銷都會有不同的擁護者。

哈佛商學院實用知識網路周刊強調:「企業必須盡全力,去爭取每一個顧客」,但是在爭取更多元消費者之前,企業更不能忽略與通路商關係的經營,因為通路就是商品延伸的觸角。

在多元通路的市場中,企業無可避免地必須將「差異行銷」的概念,從市場經營面拓展運用至通路經營面。混淆策略、讓通路經營不混淆。

(作者是綜效經營規劃有限公司計畫主持人、逢甲大學行銷系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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