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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廟侵占國有地要拆除?美濃人憂伯公沒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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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0 09:19聯合報 記者徐白櫻╱即時報導


高雄市美濃區福安里一座伯公(土地公)廟位在水圳旁,近日因侵占國有土地遭國有財產署貼單,要求信眾在12月31日前拆除還地,否則以侵占罪法辦。鄰居無奈說,伯公是常民信仰中心,存在時日已久,又不妨礙交通或破壞水土保持,存在反而更美,處理方式應該更有彈性。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表示,台灣光復後政府推動地籍登記,美濃很多伯公土地可能早年未登記變成國有土地,沒有詳細統計數字;建議居民成立伯公籌備會,公推管理人申請承租,國有財產署會盡力輔導合法化。

近日美濃區福美段177地號的伯公壇牆壁張貼一紙公告,內容指稱,國有土地遭人無權占用興建福德祠,應於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地上物,若逾期未辦「依法移請警察機關偵辦竊占罪責」;若能證明在民國86年前使用,可依規定繳清補償金,辦理承租。

「伯公存在超過百年之久,政府敢拆就來拆,記得要把伯公請回天庭去住」宋姓居民說,水圳旁伯公存在已久,年代不可考,早年由劉姓地主捐贈興建,後來不知為何變成國有土地,伯公不妨礙交通、不破壞水土,沒有任何營利行為,政府管這個很無聊。

客家文史工作者謝宜文研究客家信仰多年。他說,伯公多半由私人捐獻土地,或蓋在水利地、畸零地上,口頭約定成俗,捐地後人不願意繼承,久而久之變成國有地;伯公壇大者20坪,小則2、3坪,若嚴格執行,9成伯公會被廢掉,應該就地合法化。

全美濃伯公約400座,密度與數量居全台之冠,許多地目不清的土地變成國有土地,更無管理人,近年國有財產署要求補繳租金,否則揚言拆除或移送法辦,層出不窮的問題引起文化界人士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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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濃區福美段177地號的土地公廟牆面被貼上公告,要求占用人在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地上物。 記者徐白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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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濃區福美段177地號的土地公廟牆面被貼上公告,要求占用人在12月31日前自行拆...
美濃區福美段177地號的土地公廟牆面被貼上公告,要求占用人在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地上物。 記者徐白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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