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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遭刪減 苗栗縣鄉鎮市長抱怨

【聯合報╱記者蘇木春/竹南報導】
2014.07.03 02:50 am

苗栗縣鄉鎮市長聯誼會昨天在竹南鎮開元社區活動中心舉行,會中首長特別費與座車問題討論熱烈,大都抱怨編列額度並不合理,但礙於法令仍需修法解決,希望透過縣府與立委向中央反映,從制度面著手。

卓蘭等鄉鎮公所都反映今年鄉鎮市長特別費每月1萬7700元,較去年減少6000元,但鄉鎮民代表會主席特別費卻有2萬3700元,並不公平。頭份鎮長徐定禎也說,特別費本來就不夠用,如遭刪減更捉襟見肘,主張應以人口數比率分配才合理。

縣府民政處副處長林嫦娥解釋,今年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示,為撙節開支及考量社會觀感,經立法院刪減機關首長特別費25%,全國統一標準,至於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特別費調整,已建請內政部修法。

頭屋鄉長江村貴等則提出鄉鎮市長的公務車預算為59萬5000元,因轄內山區偏遠,不符使用需求;大湖鄉長陳永福也有同感,抱怨每次上山勘災,車子老舊都會「往後退」。

林嫦娥指出,主計總處今年已考量物價調整因素,公務車編列基準為60萬5000元,全國都是統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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