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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法建設 好山好水護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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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8 04:16聯合報 戴永禔/中原大學景觀學系副教授(桃園市)



保育類的石虎瀕臨絕種,苗栗縣府在128縣道等路段豎立「注意石虎」標示牌,提醒駕駛人留意。 本報資料照片
上月廿五日晚間苗栗一四○縣道三義路段又發生石虎路殺事件,據報導二○一一年起記錄到苗栗卅三起石虎路殺事件,這是今年第一起;去年底著手的石虎保育工作坊才要研擬各種保育作為,顯然緩不濟急。
特生中心估算全台灣的石虎約剩五百隻。保育生物學有個「最小存活族群量」理論,即哺乳動物在野外得以存活的族群量約莫就是五百隻為最少數量;換句話說,台灣的石虎族群正在滅絕的臨界線上,少一隻也不可以。

苗一四○縣道為沿著大安溪右岸東西橫向的道路,所謂「石虎死亡公路」是指該縣道三義與卓蘭路段。約廿年前我任職於屏東科大野生動物保育技術系時,帶學生進行訪談調查,了解到「石虎會利用低海拔地區河床高灘地做為棲息地」,而該縣道阻隔了石虎完整棲地需求。

面對問題,行動方案可有很多層次與面向。第一是改變道路硬體,例如顛簸路面、縮減道路寬度、增加道路彎曲等,目的都是使車輛減速。再則可將易路殺段改建成高架,或進行速限,或限制交通工具種類等。

苗栗縣府農業處與特生中心雖於去年底進行了石虎保育工作坊,研擬保育措施,包括利用現有涵管、排水溝改為動物廊道;釜底抽薪之計仍是劃設石虎野生動物保護區。但無論以上哪種作為都曠日廢時,石虎滅絕卻是危在旦夕,需要緊急作為。

野生動物保育法明定:「既有之建設、土地利用或開發行為,如對野生動物構成重大影響,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當事人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期提出改善辦法。」條件是需中央主關機關先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林務局責無旁貸,在下一隻石虎犧牲之前,封閉苗一四○縣道之相關路段。

封閉道路的理念源自於永續發展為達到「零成長」的一種策略,具體案例如美國華盛頓州拆除水壩讓鮭魚通行,荷蘭拆除海堤不再填海、與海爭地。開發與保育不是對立的兩方,這類「減法建設」除了減少社會成本支出外,同時能增加自然資本的條件。

物以稀為貴,把苗栗縣的自然資本(好山好水好樹)增加其利用的困難度,即增加取得的障礙,正是提高這些資本在市場價格的策略。對自身最有利條件視而不見、任意糟蹋,一味追隨其他縣市的開發模式,就是「拿著金飯碗討飯」。

當然這不是一個縣府農業課可獨立完成的任務,必須結合城鄉、工務、農業、環保、觀光、文化、資訊工程等單位,共同替苗栗打造「與自然人文條件結合」的永續發展特色。

石虎為淺山生態食物鏈最上層的掠食性動物,唯有確保石虎族群的存在,才能證明苗栗一帶自然資本的完整性與可貴性。「封閉苗一四○縣道,開發與保育雙贏」,正可作為國際上傳頌的典範。

石虎﹒野生動物保護區﹒華盛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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