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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誰是「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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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2 02:05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高雄市長陳菊籲請大眾尊重前總統陳水扁隱私、尊嚴,不要故意滋擾陳水扁。記者楊濡嘉/...
高雄市長陳菊籲請大眾尊重前總統陳水扁隱私、尊嚴,不要故意滋擾陳水扁。記者楊濡嘉/攝影
黃姓麵包師用手機拍攝陳水扁事件,演出了「續集」。陳菊嚴詞表示阿扁不應受滋擾,若有人違法,高雄市府會依法制止。市長言出必行,麵包師果然馬上遭到「制止」,市府的稅務和衛生單位一天內兩度上門稽查,嚇得黃某不敢再做生意。
陳菊好大的官威!但這是否選擇性執法?事後市府發言人聲明說:「任何人」都不應受滋擾,市府會一視同仁予以保護。

市府所謂的「任何人」,小老百姓如你如我不知是否有幸忝列其中?的確,任何人不應受到無謂滋擾;但哪國發生過保外就醫的受刑人有榮幸接到國慶大典的邀請?足見,阿扁是somebody,而不是anybody!今天,連過氣藝人挽著男友約會,或女學生坐公車沒讓座,都可能被手機拍攝po網;則大人物如阿扁散步被拍,能構得成「滋擾」的條件嗎?

反過來說,麵包師名不見經傳,一天就遭兩度稽查,這種選擇性地受到市府「關愛的眼神」,難道是「任何人」都可能受到的待遇?黃師傅若違法被罰,本無話可說;但全高雄的違規違建、無照擺攤、小吃店衛生不合格……,每天有多少件,市府數也數不清吧?又可曾一視同仁全面執法?而黃師傅一天兩度受官府光顧,還真非「任何人」可以比擬!

高市府義正詞嚴強調現今乃民主法治社會,但它對待陳水扁是否如「任何人」?對麵包師是否亦如「任何人」?市府手握公權力,應摸著良心說話,民眾亦睜大眼睛在觀察。

陳菊﹒陳水扁﹒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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