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調版援外ODA 誰來監督
2017-10-30 00:45聯合報 楊昀儒/研究生(雲縣林內)
蔡總統「永續南島,攜手共好」之旅,出訪前再次提到台灣版ODA政府開發援助計畫。行政院也曾說明,這次ODA不是外交援助,和政府預算無關。

依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對ODA定義:「援助國的贈予或優惠貸款所換算成贈與指數達廿五%以上。」擔保基礎是建立在主權國的相互信任上。

以往,國會審查外交援助預算,只能作形式審查,無法追得項下計畫詳細內容,無實質審查即無法為全民做妥善監督。這次ODA計畫相較於過去外交援助,不是運用中央預算,而是商業銀行融資卅五億美元給外國政府採購機關,由外國政府信用擔保,海外台商進行施作。因此,國會只能就政府對銀行的十五億利息補貼該筆預算作形式審查,卻對於一千多億民間資本,行政院連送進國會的形式審查程序皆省略了。

行政院長說:「銀行將依法行政。」那麼在這次史無前例的ODA計畫中,銀行要依什麼法?並且至今主管機關妾身未明。卻見總統一再公開場合說服民眾接納ODA計畫,不免令人好奇,這次變調版的政府援助外交計畫難道也被定位為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六二七號理由書,總統雖有國家機密特權,「惟源自於行政權固有權能之國家機密特權,其行使仍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憲法基本原則,而非憲法上之絕對權力。」

而本次援外計畫若非由總統主導,還須探討行政院被授權範圍是否能夠涵蓋一千億民間資本,畢竟,這是全民放在銀行的積蓄,如果連最基本的國會監督機制都讓出,行政院也應當主動對全民公開計畫。

台語俗諺說;「仁義莫交財,交財仁義絕。」投資有風險,外交也有風險。ODA計畫是各國都可以投資,若該項標的物也同時有多個海外資本投資其中,台灣政府是否有能力能夠確保債權不受排擠?

又以慶富案為例,如海外建造公司聲請破產,或無法繼續承攬計畫,聯貸恐成呆帳,全民埋單,行政院不負責債務處理。依金管會解釋,徵信與授信由承作貸款的銀行負責,是私經濟行為。那會不會影響民眾理財存款?諸多問題,皆應列入未來ODA計畫的思考。「踏實外交,互惠互助」是由政府跟民間監督攜手同心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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