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長照納入健保
2017-10-12 02:44聯合報 王任賢/醫(台中市)
長照2.0計畫上路將滿周年,雖然大架構是正確的,立意也是良善的,但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善意上路前連最基本的人才與經費都沒有規劃,在小區域試點就已因人才不足造成中央地方互踢皮球,中央各部會互推責任。若不再調整,又將是一個空包彈政策,不知要拖垮多少家庭,折損多少勞動力。
為什麼這些年老的人、失智老人、穩定的精神病患,會淪落到沒人照顧而必須由國家接管呢?因為他們不是病人,他們只是失能,不是急性病,醫院不能收這種人。現在讓我們換一個思維來想,醫院如果收了這些人,那豈不解決國家大部分頭痛問題嗎?但官員腦袋都被既有的框架限制住了。

這個框架就是健保不允許收這種病人,因為他們不是急性病,不屬於第二醫學,也就是治療醫學的範圍。健保這樣的規範是正確的,因為健保當初就是依據治療醫學來設計的。所以健保不支援第一醫學,也就是預防醫學。健保不給付疫苗注射,也不給付體檢費用,更不給付傳染病防制,這部分由衛福部公務預算處理。

長照屬第三醫學,急性病患出院後的後續照顧,健保當然不給付。可是這種人的照顧本質仍是醫療照顧。這就是為什麼由勞動部來培訓照服員,培訓得亂七八糟。因為要將非醫療人員培訓出醫療專業,簡直隔行如隔山。

如果我們將這塊經費撥入健保署,由健保署代為執行,健保署可用現有醫療人力稍加訓練後轉任,再加上在醫學院內設立長照學系,憑藉國家豐沛的醫療資源,一定可使人力問題迎刃而解。

就醫療院所而言,長照資源是另一個健保的一半,醫療院所想吃,但礙於法規,動不了手。現在也是醫療資源過剩時期,醫療院所對於兼做長照,那簡直是如大旱之望雲霓。法規上予以鬆綁,每家醫院都必須經營長照,長照的問題就可解決一大半。

健保署支援的第二醫學以外的業務,以前就有先例。法定傳染病人的收治、疫苗注射、孕婦愛滋篩查、癌症篩查都是健保代執行,公務預算付錢。將來長照也希望健保署幫忙,技術上不難解決。有了人力與業務的解決方案後,公務預算支應一部分經費,老百姓繳的部分也可直接在每人的健保費內加成徵收。因為既然情感上認同長照的人是疾病給付而非福利給付,由每個人的健保費中加成收取,就是很自然的事,連經費問題也一併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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