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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犯關不下 社會承擔危險?
2015-10-23 02:25:14 聯合報 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
我們社會有太多的兩難,面臨抉擇。

太多的酒後駕車案受刑人入監,造成監獄難以負荷。我們是打算多蓋監獄關這些人,還是選擇放寬酒駕的判刑入監門檻,多讓一些屢次酒駕不改的人回到街上,讓社會大眾承受可能的危險。

酒後駕車的問題,在台灣真是血淚斑斑。幾十年前,我在台北司法大廈採訪新聞的時候,台灣各界還沒有注意到酒駕危害的問題。酒後駕車撞死人的案件,進了法院大多獲得輕縱。

有一個案件的承審法官,還以喝酒後精神耗弱的理由,依法予以減輕其刑。當時,我還曾撰文批判。有法官回應我的意見,跟我有一些討論。後來,這位法官在他承審的一件酒駕案上,以不特定殺人之故意論罪,引起各方注意。

往後,國內柯媽媽因車禍喪子事件,以及國外視酒駕為重大社會危害的思潮逐步影響人心之後,台灣終於正視酒後駕車的危害問題,開始在法律上採取反制行動;並隨著惡性酒駕犯罪事件的發生,逐步降低取締酒駕的門檻,提高對酒駕的處罰。當然,這也必定讓愈來愈多犯酒駕公共危險罪的人,擠進原本就擁擠不堪的監獄。

台灣的監獄太擠了,不是今天才發生的問題,也不是因為酒駕案件多了,監獄才擠。過去,我們台灣曾經因為犯票據刑罰的人多了,把票據法案件除罪化。

也曾經因為監獄擠了,拿個鼓勵自新的名義,修法把假釋門檻從服刑逾二分之一得假釋,放寬改為三分之一,讓很多犯罪的人,包括那些再犯率高,對社會仍具潛在危險的人在內,提早離開監獄回到街上。結果沒隔幾年,發現不對勁,又把法修回去。

國內吸毒問題嚴重化,很多煙毒案件的受刑人,又把監獄擠爆了。於是又有人說了,吸毒是病,不是犯罪,不能把吸毒的人都抓去關,應該治療為重。於是透過修法,讓吸毒的人不必進監獄,減輕了監獄的人口壓力。

監獄好像也沒輕鬆多少,但台灣社會付出了更嚴重代價。吸毒人口迅速增加,吸毒者也逐步年輕化;更糟的是,吸毒、販毒者的犯罪案件激增。包括黑吃黑槍殺、為了吸毒搶劫殺人或綁架,以及孩子為買毒而殺害或殺傷至親的事件,都給社會帶來不安和危險。

如今,監獄又說酒駕犯公共危險的案子太多了,監獄太擠了,希望能放寬刑罰的標準,不要關太多酒駕的人。這不得不讓人憂心,原本應該進監獄改造教育的人,回到街上,我們的家人能不能平安回到家裡。

西方國家,迄今只有一再研究如何加大查處網,對付酒駕,而未曾聽聞有那一個國家採取放寬態度。原因只有一個:放一個有酒駕惡習的人回到街上,整個街上的人,不論男女老少,都有致命危險。

監獄太擠了,是我們必須擴大監獄規模,多蓋監獄的問題,而不是酒駕犯罪該不該送進監獄。監獄關不了,總不能把危險丟給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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