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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政府應積極修法參與TPP
2015-10-23 02:25:12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眾所矚目的「跨太平洋經濟夥伴協議(TPP)」終於達成第一階段協議,現在正送給12個成員國進行審議。由於各國的審議程序及速度有所不同,因此TPP規定只要有六國以上完成審議,而且這六個國家的GDP比例占所有成員國85%以上,就視同完成審議,TPP就會正式生效。美國與日本GDP都超過全部的15%,也就是說如果這兩國沒有通過審議,TPP就無法生效;另一方面,只要這兩國通過審議,就會很快生效。現在一般的估計是,快則在明年3月,慢則在明年12月應該可以正式生效。而依TPP相關規定,第一輪生效之後,就可以讓其他國家參加第二輪的申請,而且所有APEC成員國都可以申請,所以預計最慢2017年,台灣就可以申請加入。

為了因應加入TPP,過去兩年行政院成立經濟自由化策略小組,針對可能開放的措施,已經在8月完成初步盤點。預計在一個月內TPP就會公布所有條文,目前已經知道共有30章,等到所有條文出來,就可以進一步檢視我國加入時需要修改的法規條文有多少。而就目前30章內容來看,這是一個很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議,除了大幅降低絕大多數商品關稅以外,還包括服務業產業的開放;同時,還包括智財權、勞工、環保相關規定及透明度和反貪腐條文等。

對台灣而言,加入TPP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應該如何及何時加入的問題,而且相信是所有政黨都會支持的政策,因此我們現在就應該積極進行法規修訂,以展現加入的決心,來說服所有成員國支持。其中,有幾個重要的問題需要立即解決,比方說,美國多次要求台灣開放美國使用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美國支持我國加入TPP,絕對是一個必要條件,而且美國同意之後,再說服其他國家的支持會容易許多,因此開放美豬絕對是有必要的;其次,現在日本對台灣的立即要求,就是開放福島產品進口。我們認為相關部門應該再度審慎檢視福島產品的安全性,只要福島產品的安全性沒有問題,就應該開放進口,以爭取日本支持台灣加入TPP。

另外,還有一些重要的議題,我們都必須先設法解決,比方說,TPP中爭議許久的把專利權從50年延長到70年,雖然目前我國的規定是50年,未來被要求延長到70年幾乎是不可能避免的,既然如此,不如我們先修法延長,這樣可能更容易爭取到其他成員國的支持。再比方說,開放外國會計師及律師來台灣成立公司型態的企業,在台灣從事相關業務。目前我們已經開放獨資與合夥企業,因此開放公司型態應該也不會影響太大。

比較困難的應該還是農產品市場的開放,因為在美國的壓力下,日本都相當程度的開放了農產品市場,未來台灣可能也必須大幅度開放,尤其是稻米市場的開放進口更是無可避免。因此,農業主管部門應該立即針對加入TPP可能面對的農產品市場開放,進行分析及估算。一方面計算我們可能承受的最大開放程度是多少;另一方面,需要研究的是,在開放之後政府需要提供多少協助與補貼,這是必備的配套措施。在2002年台灣加入WTO時,因為農產品市場開放,政府拿出了1,000億的農業發展基金,協助農民發展精緻農業、觀光農業和提升農業競爭力。我們相信這一次為了加入TPP,農產品的開放程度應該不會小於加入WTO時的開放,因此政府部門一定要再拿出相當金額來補貼農業發展。

最後,為了協助弱勢產業,經濟部已經研擬「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並且已經送至立法院進行審議,希望立法部門能儘快通過,以完善加入TPP的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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