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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簡任代表、特任副代表 誰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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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8 00:05聯合報 吳建國/退休大使(新北市)
立法院審查「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外交部次長章文樑出席備詢。本報...
立法院審查「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外交部次長章文樑出席備詢。本報資料照片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前初審通過,外交部擬派十位特任副代表一事,將帶來幾個嚴重後果:

就行政倫理上看,任館長(代表、大使)的職務手冊上,有一條是「綜理館務」,即負一切成敗責任,現在跑出一個特任副代表,當正副館長意見不同時,館員聽誰的?既是特任,表示朝中有人,可直達天聽,館員不聽話,此人有密奏之權,館長形同被架空。

館長號令館員,最大的武器是年終考績和電部呈請撤換館員,當副代表是特任,則這兩項利器都將失靈,也就是說副館長可以不甩你,埋下爭鬥火種。

當副代表是特任,代表只是簡任,對外交涉的權威與正當性混亂,駐在國外交部會重視副館長的意見勝於館長,如有秘密條件,循此線能更快通向「更上層」,整個對外交涉系統將崩壞。

考外交特考進入外交部,戮力從公,要升到副代表、公使,需時約廿至廿五年,現在這個機會被人莫名橫空搶去,全體職業外交官士氣如何,不問可知。

民進黨政府這招除了破壞體制,實在看不出預期功效為何?除了多十個待遇不錯的酬庸官位。

既然不放心現有職業外交官,乾脆直接特派館長,但亦負外交成敗責任,否則館長簡任、副館長特任,全世界還沒有一個國家這樣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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