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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耕補助 不該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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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4 03:09聯合報 李登庸/自然農法農場負責人(東縣長濱)


由於石門水庫缺水,農委會已發文通知地方政府變更休耕活化政策,為可連續補助休耕兩期作,農民一片譁然。這個政策改變對一般民眾可能無足輕重,可是影響卻深遠。本人投入農業多年,休耕政策讓我感觸良多。

基本上,耕作的農民不等於地主,休耕補助卻只補助地主。據聞過去兩期休耕補助的年代,補貼金額每年高達百億;在陳保基主委任內的休耕活化政策,改為一期耕作農田,得申請一期休耕補貼,解決政策財政漏洞,然而休耕補貼的變革,仍然沒有改變地主想要多領補貼的事實。

其次,休耕活化確實讓有志於農業者可租到農地,然而一期休耕的補貼金額提高了農地承租的費用。如果改回兩期休耕補貼,會造成地主只想申請補助,農民有地卻租不到的現象。農地被荒廢、無人從事生產,我們並不想要這樣的景況重現。

農委會提出的缺水問題,現有的轉作補貼,已有針對雜糧、地方特產的生產進行補貼,而這些農產品需水量不如水稻,其實已經實現了透過補貼鼓勵農民減量用水的訴求,政府要做的是,加強宣導與輔導農民轉作需水量少的作物。

老農派反對者提出,取消休耕政策犧牲老農權益。其實他們沒有把老農與非老農區分開,老農資格可以透過地方政府(農會)調查列冊,給予社會福利性質的補償,可剔除許多非農民的農地持有者領取補助。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著重在鼓勵農企業經營者,有單一農產項大面積種植的門檻,並非適合所有農業從業人員,它不能真正解決農地未被活化的問題,政策中的「離農補貼」也因為申請門檻高,不能有效彌補老農權益被犧牲的遺憾。

納稅人需瞭解,我們所繳納的稅被拿來鼓勵地主「不耕作」,讓他們坐領政府補貼,這是不公不義的政策。回過頭來想想,這樣政策的合理性,當初政府為了將農用水移作工業用途,而制定休耕補助政策;開始執行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因為有錢可領,誰還要耕作呢?卅年來造成了糧食安全問題,農業用地被棄置汙染也日益嚴重,而政府卻一直拿納稅人的錢做不正確、不合理的投資。即使政策被改為一期耕作一期補貼,仍舊是不合理的政策。

那政府的農業投資應該做什麼呢?要知道不論經濟如何發展,地小人稠的台灣可使用的資源少之又少,環境與生態是永續經營關鍵。政府應鼓勵有機農業,鼓勵地主租給有機農業耕作者,讓原本補貼休耕的錢,轉投資在有機農業技術研發與相關產業,以及補貼有志於從事有機農業的相關人士,這才是正向的補貼政策。

農民﹒農地﹒石門水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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