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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掛名分享 造假不用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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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6 01:54聯合報 林玫玲/中華醫事科大助理教授(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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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教授郭明良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掛名論文共同作者的校長楊泮池,並未被懲處。 聯合報資料照片
台大論文造假案,教評會終於做出決議,以違反學術倫理,解聘兩位教授,遭處分的皆是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但卻以「無法認定須負論文錯誤之直接相關責任」,未處分共同作者,其中爭議最大的就是楊泮池校長。
學術界共同掛名合撰期刊,行之有年。有的是因為人情壓力,有的是為了教學評鑑,有的則是為了職位升等與申請研究計畫。

技職體系與普通大學體系的教師,都要定期接受教學評鑑。研究項目中,有一欄評鑑題目為「學術期刊論文」,通常第一作者至第四作者皆可加分,只是加分比例不同。以上述例子來說,假設獲國內具審查制度學術期刊論文刊登,一篇可得十五分,其中只有一篇是自己寫的,但卻因四個人的合作,而得到至少卅二分。

此案讓我們看到學術界的醜陋與人性黑暗,如果這是有福同享的觀念;那麼當醜聞爆發,是否也要承擔,才不枉身為肩負教化重任的高知識分子。

台大﹒論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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