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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超徵?是短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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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00:07聯合報 陳聽安/政大名譽教授、陳國樑/政大財政系副教授
財政部統計處指出,今年前11月稅收創下歷史新高,證交稅則創6年新高。 圖/聯合報...
財政部統計處指出,今年前11月稅收創下歷史新高,證交稅則創6年新高。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統計處日前公布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預計全年度實徵淨額可超出預算數約千億元,稅收很有可能連續四年超徵破千億。

按理言,稅收超徵代表國庫收入比預計情形更好、政府有更多財源可造福民眾生計。但我們卻只聽到:「稅出於民、稅收超徵,本應還稅於民!」的聲音,凸顯民眾對於政府的不信任。又,當普羅大眾薪水不漲,卻眼見政府稅收年年超徵時,心裡油然而起的「被剝奪」感受,主政者如再將民心之所繫置之漠然,終將失民所託。

就超徵數學算式「超徵數=實徵數-預估數」來看,所謂超徵,是實徵大於預估;換言之,「超徵」等同「短估」。連續四年稅收顯著短估,表示稅收預測能力不足。我國對於稅收之估計,恐怕連基本的「不偏誤」是否能夠做到,都有很大的疑慮。我們要求財政部與主計總處深切檢討,並共商解決之道;此外,也建議擴編立法院預算中心的人員與設備,以使其有能力進行獨立之稅收預估作業。

稅收短估,影響中央政府預算之編列,對於國家整體資源之配置造成無法逆轉的傷害。本可編列預算之施政無法進行,經濟發展或社會福利的推動等,必然受影響。再者,國稅短估,會造成主要是來自國稅分成的「中央統籌分配款」之短估,而該分配款又為地方政府重要財源,因此會影響地方政府的施政。

讓我們更擔心的是,稅收的超徵如為制度使然。在錯誤的官僚體制風氣下,預算數是工作的「目標」,滿足預算數是「達成任務」;超徵即為「政績」,雖然未必一定能獲褒獎,但絕不至於被要求檢討。但既然「超徵=短估」,欲完成任務、獲得獎勵,最簡單的方式,不是在工作上確實努力,而是在預算編列時,刻意短估。此一錯誤誘因,結果正是稅收預估時的系統性低估,而形成「假象超徵」。

此一假象超徵將導致中央及地方政府施政的遲誤。再,稅捐稽徵機關在績效容易達成下,對於舊稅的追徵與逃漏稅的稽核努力,就有可能鬆懈,是而連租稅正義都可能受到傷害。又再,以本次《所得稅法》修正(即「全民稅改」)的討論而言,民間與立院不斷傳出:「稅收年年超徵,稅改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從十七%調高至廿%,是典型的劫貧濟富!」的說法;可見稅收連年超徵,竟然對稅制改革,也產生了莫大的阻力。

不論超徵是否為假象,當下的財政現實為:即使不考慮特別預算,每年已有大於總預算一成(兩千億元)的財政缺口,使得政府年年舉債度日;要填補一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入不敷出的漏洞,以兩年的超徵稅收(每年超徵一千億計),還未必足夠。因此,以超徵稅收來貼補財政缺口,只不過是少從後代子孫口袋掏錢來支付我們當世代的開銷;果真「還稅於民」,無異於放任咨意的代際掠奪。

最後,我們建議修正《預算法》,將各級政府稅收超徵數,全數列入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償債基金,以杜絕不斷上演、無理要求「還稅於民」的政治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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