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誠實 從報告寫作中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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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8 03:02聯合報 賴鼎銘/世新大學前校長(台北市)


十幾年前,筆者曾探討科學欺騙,並寫「科學欺騙研究」一書,科學欺騙有三:「抄襲」—使用他人概念,卻不適當註明;「篡改」—篡改研究資料或結果;「捏造」—沒有進行研究,卻憑空捏造結果。

台灣早期以抄襲為主,最有名的個案,是有國立大學教授十三篇論文抄襲國外碩博士論文,其中九篇獲國科會獎助,更獲得傑出研究成果獎。抄襲範圍,九成至百分百。

最近幾年,科學欺騙儼然朝竄改及捏造發展,如陳震遠案及最近的郭明良案。尤其後者,還傳出花錢可掛名的爆料,筆者寫書時還真是聞所未聞!

台灣這幾年,因為百大競爭,甚至升等看3I發表數量,學者為了衝數量,花錢應該是最省事做法!由此觀之,案例應該不止這一樁。教育部及科技部應該查一查,與自己領域無關、卻處處掛名的現象。

碩士論文、教師升等,代筆情況不斷,聞之令人搖頭,如今,論文發表竟可以花錢掛名,台灣學術名聲危殆矣!

寄望透過學術倫理課程,矯正歪風,未免太過一廂情願,學術誠實(Integrity)必須從教育過程各種報告寫作中,逐漸養成!十二年國教核心素養中的資訊素養,就要教育切勿抄襲;大學以上研究方法課,更是最重要的機會教育所在。

最要者,科技部或教育部,應建立上述三種科學欺騙的完整案例資料庫,讓教師可教導學生避免之!

抄襲﹒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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