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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 靠抽驗難救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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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0 02:10聯合報 黃瑞培/營養師(台中市)


依食藥署試算含芬普尼達153ppb案例,一個成年人(體重60公斤)一天吃1顆半,...
依食藥署試算含芬普尼達153ppb案例,一個成年人(體重60公斤)一天吃1顆半,就會超過每日容許的攝食標準,12歲孩童(體重30公斤)吃不到1顆已過量,引發民眾憂心。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芬普尼蛋引發軒然大波,食藥署考慮擴大抽驗餐飲散蛋,也打算啟動雞肉抽驗。
食品安全取決於「農場到餐桌」各個環節,以此事件為例,業者誤將食用動物禁用的芬普尼成分殺蟲劑用於養雞場,造成雞蛋受到汙染。雖然衛生單位例行抽驗蛋品,但因生鮮蛋品的常規檢驗項目(包括微生物及抗生素、磺胺劑等動物用藥殘留)並不含芬普尼;若非歐洲多國及南韓陸續傳出雞蛋受芬普尼汙染事件,其實不易察覺問題。

基此,倘若食品常規檢驗項目不變,即使擴大抽驗十倍乃至百倍,恐怕也無助於防範未然;就算亡羊補牢,將已知的可能危害物質(戴奧辛、芬普尼…)納入後續例行檢驗項目,難保下次不會又冒出新的危害物質?再者,不論風險危害高低,大費周章檢驗各個項目,其成本效益、檢驗量能亦不無疑慮。

生鮮產品效期短,供銷管道也有地域性,除非製成加工品,否則大多短期內就消耗完畢,單靠食藥署為消費者食安把關,努力從產銷末端的餐飲、販賣業者擴大抽驗,不僅事倍功半,難以根絕類似的食安問題,時效上恐也緩不濟急。

吾人期待,農政單位除了事發後封存、管制和銷毀問題農產品等措施之外,更能事先強化獸醫師功能,並加速推動「植物醫師」、「農藥師」等制度,善用專業人才協助農民正確用藥,確保農產品的安全;也殷望環保單位設法管控高劑量環境用藥的流向,有效杜絕殺蟲劑不當使用,以免重蹈覆轍。

畢竟,惟有事先從源頭把關,才能根本確保食品安全;縱有再多的食品抽驗,也只能充當「事後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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