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弒母/把溺愛當愛 弒母案隱含的教育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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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8 02:24 聯合報 何石松/大學教師(桃園市)



冷血弒母的16歲向姓少年(前)、幫凶李姓少年(後)被移送地檢署轉送少年法庭。  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林昭彰/攝影
分享向姓少年被問為何弒母,坦然的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其實正是我知道。因為,我不高興,所以我做某件事;我高興,所以我也做某件事。
可惜的是,現代社會氛圍,都是以學生的好惡為主體,而不是以是非為主體;要教學生有興趣的,而不是循序漸進的,凡是學生不感興趣的,便檢討父母師長與社會。

弒親事件,是長期不當教育觀念必須承受的惡果,那就是把溺愛當作愛,縱容當作自由。哪個學生不蹺課?甚至有家長認為:學生作弊是因學生有上進心,所以才作弊;否則,他根本不想考了!

這就是長期以來的教育政策,能怪學生、能怪子女嗎?孰為為之,孰令致之?

果然是慈母有敗子,嚴家無格虜?

子女接受走向正道,循規蹈矩的教育,才有反思向上之心;一旦溺愛,予取予求,豈知生活不易,必然掀桌擎灶,上屋拆瓦。尤其是少子化的現在,更須有正確的教育。

因為,單雞不吃穀,獨子不吃肉。養雞的人都知道,沒人養一隻雞,一定要好幾隻雞在一起,才懂得尊重;而獨生子,更要加強團體教育,否則成了小皇帝小公主,只知取而不知予時,這社會有何希望?

別忘了,遺子千金,不如教子一經;經,就是做人做事的準則。否則,悲劇還會繼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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